“准予迁入”难住外来媳妇 户籍民警帮解难题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5-01-06 18:12:00
大众网烟台1月6日讯 (通讯员 路明 福基 林山 记者 王瑜) “警察同志,真的非常感谢您!‘准迁证’,我收到啦!”日前,在家养胎的“外来媳妇”小杨给南大街派出所户籍民警打来了感谢电话,而小杨所说的‘准迁证’是芝罘区户政科开出的准予其户口迁入芝罘区的一纸证明。
一纸“准予迁入”证明难住了外来媳妇
小杨和其丈夫大学结识结婚,小两口毕业后双双返回烟台,小杨也幸福的当上了准妈妈,但是就在2014年马上就要过去的时候,小杨忽然接到单位通知,她实习期满,要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保险等手续,但是前提必须是芝罘区户口,而她的户口是江苏省铜山县的。单位催得紧,小杨又有了身孕,但是和公司签订合同是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放弃又太可惜,让小杨一家人犯了愁。
按正常程序,办理省外户口迁移的“准予迁入证明”需要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材料齐全合法后从派出所受理到分局审批最快也需要10个工作日才能办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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