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125年6月27日 星期五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烟台原创_总部

割双眼皮属医疗美容 无证不得擅自开展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11-18 19:38: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11月18日讯 (通讯员 王善浩 记者 姚辉) 近日,有市民向烟台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称自己在烟台市芝罘区某减肥中心做了脸部美容,该减肥中心工作人员用某种器械去掉了其面部部分的皮肤,希望通过长出新的表皮,来达到美白除皱的效果,结果美容效果不仅没有达到,反而导致该市民面部皮肤多处受损。

  接到投诉举报后,烟台市卫生监督所与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监督所立即出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减肥中心”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中,该减肥中心负责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生活美容”。执法人员对该减肥中心现场情况和顾客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未发现该减肥中心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直接证据。经询问,该减肥中心负责人称该单位从未开展过任何形式医疗美容行为,只给顾客进行皮肤美白、护理等生活美容项目。同时,由于举报人为保护其个人隐私,拒绝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且无法提供其在该单位进行过治疗的相关收据等证据。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告知该单位负责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医疗美容行为。

  烟台市卫生监督所专家提醒市民,要正确区分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其中,生活美容一般是指用非医疗技术手段对人体的面部或者肢体进行美化,包括常见的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等。生活美容场所需要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只需要是经过培训的化妆师、美容师即可。而医疗美容是指用药物、手术、器械和其他的侵入性和创伤性的医疗技术手段对人体部位进行重塑和美化,常见的有割双眼皮、隆鼻、隆胸、抽脂等。医疗美容属于诊疗行为,所以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的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近年来,有少数生活美容场所擅自超范围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人员无资质,技术不达标,医疗纠纷频发,且无法保证严格的消毒措施,极易造成传染病传播,给就医人员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市民应当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服务,并且要学会保护自身利益,索要正规收据发票,即使出现医疗纠纷,也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孙毅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