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费再下调 达近两年内新低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11-05 15:17:00
大众网烟台11月5日讯(见习记者 牟玺陆)近日,记者从烟台机场获悉,本月5日零时起航空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本次调整,较之以往调整幅度较大,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从50元降至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将从110元降至70元。据记者了解,这是近两年以来,航空燃油附加费的最大降幅。
此前的9月、10月,航空燃油附加费都曾下调,使得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国内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5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10元。
此次调整后,购票日期自2014年11月5日零时起的国内航线机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标准由原来的50元下调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标准调整幅度较大,由原来的110元降至70元,下调了40元。
根据规定,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对于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需要提醒的是,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购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
据悉,本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是今年以来航空燃油费的最大降幅,距离上一次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费征收70元,已有3年零8个月(2010年10月27日至2011年2月21日)。目前,烟台机场800公里以下的通航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济南、南京、沈阳、石家庄、大连等。大多数航线800公里以上的。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将给出行旅客带来更多实惠。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