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发生事故 交警疏导呼吁勿占应急车道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5-14 18:26:00
大众网烟台5月14日讯 (通讯员 王国良 张焕臣 记者 王瑜) 5月14日中午13:40左右,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接到报警,在荣乌高速烟台至莱州方向179公里左右发生严重堵车,可能在堵车的前方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高速交警支队闻警而动,1组事故民警、2组路面巡逻执勤民警迅速出发,前往现场查看情况,疏导交通。
当民警驾驶警车行驶到176公里左右,高速公路2排行车道和应急车道停满了车辆,1辆消防车也被堵在路上,事故勘察车辆和执勤警车根本无法赶赴现场。事故民警老宋当即询问被堵的驾驶员,据驾驶员介绍,刚刚还看到一股浓烟在很远的前方,据初步估计应该在此2公里多的地方,具体情况不详。老宋当即将警车停放,并带领另一名事故民警背上事故勘察必要的装备和简易的救援设备跑步向可能发生事故的现场赶去。执勤民警当即将现场情况向支队汇报,并即刻启动预案,1组民警在被拥堵的路段的尾端疏导被拥堵在高速公路的车辆,做安全提醒,1组民警赶赴荣乌高速公路古现收费站出口处尽快的向外分流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支队当即将这一路况通过交通广播电台对外播报,提醒准备前往此路段的车辆提前选择206国道或沈海高速公路绕行。同时,电话告知沈海高速公路福山收费站和荣乌高速公路莱山、杜家疃、崇义、东厅等收费站,由收费员做绕行安全提醒,以减少荣乌高速公路179公里路段的压力。
当老宋带领事故民警满头大汗的赶到事发地时,看到一辆大型平板挂车行驶至荣乌高速179公里处发生自燃起火,车上载有两台装载机,其中一台被烧毁,没有发生人员伤亡。1辆消防车已经从出事路段的反方向逆行进入高速公路,开始了紧张的灭火救援工作。大约5分钟以后,火被扑灭。事故民警当即在现场询问驾驶员具体情况,驾驶员路某称,驾驶的是公司车辆,装载两台装载机到外地送货,当行驶到荣乌高速179公里左右时,平板挂车尾部轮胎突然起火,司机立即下车用手持灭火器灭火,一些路过的司机也一同帮着灭火,但是火势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不得已才报警。
看似一场简单的车辆意外自燃事故,导致如此长距离的拥堵,致使消防车辆、交警车辆无法及时赶赴现场,原因就在大量车辆占用了应急车道。据了解,应急车道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烟台高速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要依法行车、文明行车,不要随意地使用应急车道,在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时,也不要占用应急车道,为交警、消防让出救援通道,为事故救援让出“生命通道”。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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