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地方向学生和在园儿童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乱收费问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近期学校和幼儿园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安全问题,在绝大多数人还没从震惊和伤痛中恢复过来时,人们却极为惊讶地发现,“杀童案”居然成了一些学校敛财的借口:“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之手,贪婪地伸向家长的口袋。国家发改委以“紧急通知”的方式加以阻止,可见这种现象之普遍和严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学校如此行为,简直等于向国人尚未愈合的心灵创口上,又撒了一把盐。 如何解读这种现象?在我看来,这意味着不少学校已经失去了教育之魂,异化成了一个纯粹的商业机构,他们考虑的不再是如何把孩子们培养成全面发展的、有着健康的身体和人格的大写的“人”,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不仅如此,而且为了利润甚至到了不择手段的程度——很明显,以孩子们的安全为由,赤裸裸地伸手要所谓“安全管理费”,甚至让人嗅到刺鼻的要挟的味道。 也许有人会为这些学校辩护说,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学校保卫工作的成本确实增加了,让学生的家长分担一点,难道不是顺理成章的吗? 这种论调貌似有理,其实却不值一驳:当学校答应接收孩子入学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一种承诺:即同时接管孩子在校期间的监护权,包括保护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做到这一点是理所应当的,做不到这一点就应该承担责任,包括赔偿,绝不存在所谓不交安全管理费就不能保证安全的荒谬逻辑。如果安全成本过高,超过了学校的承受能力,则应该由学校向政府呼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而目前我们看到的客观情况是:各级政府也确实加大了保卫学校安全的投入力度,尽管不能说万无一失,但也称得上戒备森严,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再以此为借口,开辟教育乱收费的新渠道,就更不应该了。 学校“安全管理费”的问题,我相信总是可以找到解决办法的,但由这件事所折射出的教育问题,却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试问:如果学校一切向钱看,那么孩子们在其中耳濡目染,能够养成敬业、奉献、恪尽职守等优良品格吗?假如下一代都被培养成一些刻薄寡恩,见钱眼开的人,我们的民族将会有一个怎样的未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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