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学生校内猝死,愤怒的死者家属将供奉死者的灵坛设在了学校门口。昨日,在“五一”黄金周后开学首日,佛山禅城区南庄三中门口锣声阵阵,死亡学生的家属欲以此方式讨得说法。当日下午,南庄三中校方会同南庄教办、派出所等部门一道,在校内召开媒体通气会,表示家属行为过激,希望各方能通过法律途径将事情解决。 事发:上课突然晕倒不治 根据南庄三中关于梁锦泳意外死亡事件的情况说明,去年11月13日14时30分左右,正在上课的初三学生梁锦泳突然晕倒。科任老师马上与4名学生一道将其送往校医室,并叫梁的双胞胎哥哥通知家长。校医经过诊断后,立即给梁锦泳打了急救针并做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之后南庄医院急救车和医生赶到并开始抢救。在征得赶到现场的家长同意后,医生将梁转送南庄医院抢救。当日下午6时许,梁锦泳因抢救无效死亡。 为什么在上课的学生会突然晕倒并导致死亡呢?公安机关对南庄三中的学生和老师展开了调查。根据公安部门公布的调查情况,事发当天中午饭后,梁锦泳曾与隔壁班学生潘某某在教学楼男厕所门口发生推打,之后被同学劝开。12时10分左右,两人在教室外走廊再次发生推打,后亦被同学拉开。随后,在12时10分至梁锦泳晕倒,没发现其他异常情况。 南庄派出所一位负责人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经过调查,死者因矛盾与同学发生推打期间,双方并未使用过工具,并且在很短时间,两次推打都被同学劝开。 鉴定:情绪激动诱发猝死 对梁锦泳的死因,在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之后,省公安厅作出了对死者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经复检,死者除右小腿后方有一小块的皮内出血外,尸表其余部位无暴力打击致伤,可排除机械性暴力打击致死。毒化检验结果可排除常见毒物中毒死亡。”最后结论为,根据死者死前2小时与人发生纷争,互相推打,情绪激动的事实,梁锦泳的死因符合与人纷争、推打、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猝死。 梁锦泳的父亲梁敬表示,对广东省公安厅的复检结果表示信服。 校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事的善后问题,今年4月初,南庄镇司法所曾召集死者家属、学生潘某某家属以及学校三方进行两次调解,但双方无法就善后达成一致。 南庄镇司法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第一次调解时,按照南庄以往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如果是潘某某认定负全责的情况下,潘某某须赔偿28万~30万元,“但死者家属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要求赔偿80万元。”而潘某某是单亲家庭,其母亲表示,即使把房子卖了进行赔偿,也赔不起。 该负责人介绍,在第二次调解过程中,梁锦泳的家属要求学校与潘某某家属谈妥后,再与自己进行调解。 南庄三中校长虞伟华表示,三中作为事业单位是无法与另外一个自然人协商好再与死者家属进行商谈的。 对此,南庄三中校方表示,各方责任如何认定,学校该赔多少钱,一切都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如果死者家属愿意通过司法途径,校方愿意先出部分费用帮助其家属进行诉讼。同时,南庄司法所也表示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梁敬表示,他只是想向学校讨回一个公道,学校在他儿子死亡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试图隐瞒事实真相,未对死者亲属进行抚慰。“他们叫我开个价了事,我没有答应。”梁敬说。 而学校则表示,校方并未隐瞒事实真相,也曾多次派人抚慰。 记者 王鹏 实习生 徐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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