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包伟民发出声明,要求报考他的学生“另投名师”。在这份名为《告考生》的声明中,包伟民表示:“鄙校新法:自2007年起,招收硕、博士研究生,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均须向校方交钱,前者称‘学费’,后者称‘助研经费’。本人近年偶承青年学子缪爱,或有投考,然因不合时宜,无力缴纳此钱。故告考生:新法之下,难与二三才俊灯下读史,以共教学相长之乐;烦请另投名师,以免误了前程。”包伟民的这一声明公开后,立刻引起各方关注。 包伟民声明书中所提的“鄙校新法”,是指浙江大学近来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的某些规定。其中教师们反应最激烈的,与即将读研究生的同学一样,是关于“收费”方面的内容,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规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要提供“助研经费”。该方案提出,“导师资助研究生助学金的经费按照学科特点制定不同的标准,资助额度随当年招生人数的增加而递增。”具体执行办法,是将学科门类分为三类:一类是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二类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医药学(除临床医学外);三类是工学和临床医学。 而导师的出资标准则按照以上的划分确定不同数额,在第一类中,导师招一名硕士研究生,每年要向校方缴纳300元,招一名博士生,每年要向校方缴纳1200元;在第二类中,这两个数字分别为800元和3000元;如果是第三类,要缴纳的费用会更高,分别是1200元和4800元。导师如果还想多招学生,则要在此基础上翻倍递增。这就是说,一名工学的导师若要招3名博士生,他每年需向学校缴纳助研经费1.44万元。 在相关文件中,浙江大学强调,导师一般应有研究课题、研究经费才能安排招生。正是这一点激起了学校部分院系的反弹,浙江大学社科处处长罗卫东表示,“总体上看,人文学科反对的声音较多,社会科学有反对的,也有抱着支持试验态度的,工学等课题经费较多的学科反对声较少。” 包伟民教授的告考生书,在浙江大学内引起了激烈争论,有多个学科的教师参与进来。在一个博客上,该校社科处处长罗卫东、经济学院副院长史晋川、经济学院教授叶航等人就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战。 一位教授表示,带学生从来都是学生交费,哪有教师交钱的道理?叶航教授说:“以前许多博导就是老板,这种情况工科特别盛行,学生招得越多干活儿的就越多,现在老师要交钱了,我最担心教师会更加明目张胆地把学生当成打工仔。”还有些教师则担心这笔钱会转嫁到学生头上,如果有几个学生一定要拜在某导师门下,那这笔费用肯定只能由学生自己带过来,导师不可能帮他出这笔费用。 但罗卫东认为,学校面临的是资源约束,博士点很多,博士导师很多,在国家出钱的情况下,人人都想多招学生。如何来解决这个现实问题?引入这个“价格机制”是解决资源配置的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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