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获得发明奖,奖金该属于谁?学校出于种种考虑,只给学生颁发了获奖证书,最终由学校支配了这笔奖金。此举引起了家长的不满,家长认为学校不应剥夺学生的奖金。 家长:学校“代管”了发明奖奖金 去年4月,省宋庆龄基金会、省发明协会、省教育学会及省少工委组织举办“陕西省首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陈先生上六年级的女儿小敏(化名)的作品防滑鞋托获得了小学组银奖。孩子获奖本来是件好事,但随后发生的事却令陈先生颇为不快。 陈先生昨日回忆说,在去年10月的颁奖仪式上,孩子高兴地接过了获奖证书及800元奖金。但孩子所在的学校西安华山实验小学的辅导老师,以不放心孩子拿奖金为由代管了奖金,表示会把奖金发给学生。 之后,陈先生却一直没有见到奖金的影子。去年12月初,他打电话到华山实验小学任校长处,就800元奖金一事要个说法,任校长回答学校有规定,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物质奖励归学校所有,精神奖励归学生所有。但他对这样的规定不理解,认为学校无权处置学生的奖金,退一步来说,即使学校扣留,也不应该全额扣留,应该给学生返还一部分,否则难以体现公正。陈先生为此还向新城区教育局投诉过,但协调未果。 学校:只奖荣誉和奖品,不奖现金 对此,华山实验小学教导处主任盖晓静解释为这是学校的规定。她说学校历来都只奖荣誉和奖品,不奖现金,因奖额较大,就奖金的处置,当时学校还向省宋庆龄基金会咨询过,询问学校能否将这笔奖金用于学校的科技活动。 盖晓静说,在得到基金会允许的答复后,学校用这笔奖金购置了科技活动的器材;况且,学生的发明不完全是由其本人完成的,里面有老师的指导,基于这些考虑,学校便自行处理了奖金。 基金会:奖金是发给学生本人的 省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秘书长杨玉田昨日明确表示,“陕西省首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活动,全省共有20多人获奖。金、银、铜奖的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获奖证书连同奖金都是发给获奖者本人的。他说基金会已与华山实验小学取得联系,该校表示尽快把奖金发给学生小敏。 这一说法得到了陈先生的证实,截至记者发稿时,陈先生来电说校方表示将尽快返还奖金。 教育局:学生应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 在奖金的归属问题上,新城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张正义讲,教育主管部门不主张给学生奖励现金,但是如果学生在活动中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这种奖励就应该给学生,最起码奖金应发给学生一部分。 “把奖金直接发给学生不太妥当,因为这样使学生容易养成不良习惯。但是奖金指明是发给谁的就应该发给谁,这是个信守承诺的问题。”西安市教育学会副会长韩靖寇支持家长的做法,他认为把奖金发给学生的家长是恰当的。 耿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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