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月9日讯 记者王宇 记者今日自公安部获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近期对中小学校校车开展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排查近20万所中小学校,在检验的七万多辆校车中,查出不合格校车9000多辆,查处了一批不合格校车和不合格驾驶人员,清除了大量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这次校车排查整治发现:城市地区没有校车的学校,学生上下学乘坐的营运车辆或集体临时租用的社会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农村地区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现象较突出。打工子弟学校等一些私立学校由于经费不足,经常租用存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作为校车,且有租用外地车辆和雇佣外地驾驶员的情况存在,管理难度大。
针对这些问题,各地正积极推进校车管理机制建设。黑龙江、江苏等地的省教育厅、公安厅联合组成了评估检查组,辽宁全省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共派出四百多个检查组,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福建、陕西、甘肃、河北、四川、宁夏、安徽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档案,严卡校车和驾驶人员准入关。广东各市设立专门检测点,对校车进行免费安全技术检验和登记备案;广西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地区,逐乡逐村排查。一些省份通过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福建实行教育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四川泸州等地建立正规运输公司车辆定点接送学生制度,疏堵结合,减少乘坐“黑车”现象的发生;北京正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北京市学生班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
据悉,教育部将继续会同公安交通部门不断完善校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