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为《我与女儿签订“性教育协议”》的帖子在各大网站“亲子论坛”点击率很高。
“母女俩应主动学习各种科学知识,包括性知识,女儿要主动向母亲咨询,母亲也要改变相对滞后的性观念;女儿在学习阶段不能背着父母交男朋友,但可以和谈得来的男生交往;母亲不得私自拆阅女儿书信(包括网上信件),不得未经女儿允许,私自看女儿日记;在必要的时候,母亲应该向女儿讲解生育知识和介绍避孕措施等内容……”等6条“青春期性教育协议”受到网民关注和热议。
记者辗转找到了“性教育协议”的“创始人”刘小姐,昨天下午在东直门某餐厅,刘小姐向记者叙述了此协议出现的来龙去脉。
妈妈看得紧妹妹逆反
刘小姐告诉记者,她就职于某网站,有一个正在读高二的妹妹小欣(化名),这份协议是妹妹和母亲赵女士所签订的。刘小姐告诉记者,妈妈对妹妹的交友看管有些过度,这让正处于青春期的妹妹心理逆反,导致母女关系日益紧张。
关注性教育姐姐出招
刘小姐告诉记者,小欣所在学校曾出现过早恋怀孕等现象,她为妹妹的健康成长颇为担忧。本月初,她看了一本关于家庭性教育的书籍很受启发,便突发奇想,“不如让妹妹和母亲签订一份性教育协议,双方根据协议沟通岂不更好”。本月16日,她制订了一份协议书,在小欣和妈妈认同后,双方签了字。刘小姐认为,这样既可以保护小欣的隐私,也可以使母亲放心。
结果出意料母女和谐
据了解,经过和母亲的协商后,刘小姐将协议发帖到网上,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赞同、反对的声音都有。“不管怎样,我想让社会更多地关注孩子青春期性健康问题。”刘小姐说。据了解,尽管网友反对之声不绝,协议签订后,小欣和妈***关系变得异常融洽,在面对问题时,双方由对立转变成共同探讨。“这对双方都是好事。”刘小姐说。
链接 心理“有事”不愿找父母
在昨天举行的北京少儿论坛上,有调查结果显示:学生所具备的性生理知识和性心理知识均不足。从学生所具备的性心理知识看:(1)学生与家长的沟通有着一定的距离,很多学生不愿意将自己的身体变化告诉父母,但希望教师告诉性知识。(2)学生对早恋和友谊不能明确划分。(3)由于青春期性心理的出现,使得许多学生出现情绪不稳、逆反心理等现象。(本报记者李宛霖)
附录:《我与女儿签订“性协议”》原帖
网友朋友:
作为一个青春期孩子的母亲,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我一直在不断地“寻觅”有关青春期方面的书,尤其是青春期性教育的书。
近日,我偶然买到一本《中国式性家教:青春期版》的书,封面上部醒目地印有“中国第一部性科学教育小说”。连夜一口气读完,我认为这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正像封面上的导语说的那样:“帮助家长指导青春期孩子安全度过青春期,帮助青春期孩子掌握性科学知识,父子共读.母女共读”
紧接着,我就给女儿看了这本《中国式性家教:青春期版》的书,出乎意料的是,她不仅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而且归纳出好多条心得体会,还列出了一二三四一些疑问,等等。
昨天是我与女儿共同阅读、沟通、探讨青春期性问题的第三天,我们母女俩签订了一份“青春期性教育协议”。
在征得女儿的同意后,为了让更多的父母和孩子能读到海天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式性家教:青春期版》这本书,让更多的青春期孩子在健康的环境中安全度过青春期,决定在网上公布我与女儿签订的“青春期性教育协议”。
一位青春期女孩的母亲
赵爱萍
附:
青春期性教育协议
甲方:母亲赵爱萍
乙方:女儿刘欣
为了让刘欣掌握一定的健康性知识,安全度过青春期,赵爱萍与女儿刘欣经过“多次”友好亲密的协商,求同存异,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母女俩把《中国式性家教:青春期版》这本书共同作为学习“教材”,活学活用。
二、女儿身心都处于青春期,各种知识经验缺乏,应主动学习各种科学知识,包括性知识,并要主动向母亲咨询。母亲也要不断学习改变相对滞后的性观念。
三、 女儿在学习阶段不能背着父母交男朋友,但可以和谈得来的男生交往,母亲不得干涉。
四、母亲在家庭内也应守法,不得私自拆阅女儿书信(包括网上信件),不得未经女儿允许,私自看女儿日记。
五、在必要的时候,母亲应该向女儿讲解生育知识和介绍避孕措施。
六、女儿不得登陆黄色网站或浏览黄色资讯及阅读黄色书刊。若想进一步学习有关青春期孩子性知识,母亲与女儿一起登陆专门为青春期孩子及其家长创建的——青春期网站及其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站。
母亲:赵爱萍(签字) 女儿:刘欣(签字)
2006年5月16日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