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提供订制服务 服务民营经济有了“牟检品牌”

2019-05-09 14:05:00 来源: 大众网烟台·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烟台·海报新闻5月9日讯 (记者 孙毅 通讯员 徐洪坤) 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但被起诉后可能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经营,作为检察机关,办案中应如何处置?

  近日,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会议上,有企业家提出相关问题。对此,牟平检察院的回答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办案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创新服务保障工作方法,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近期,该院办理的一起案件生动诠释了该院的办案理念。

  去年底,该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来的一起案件:在烟台市芝罘区经营不锈钢生意的成某,于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介绍一五金配件公司为两家机械制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1张,涉案的价税金额合计70余万元,虚开的税款数额合计1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其涉嫌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牟平区检察院经严格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三家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业务往来,即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犯罪嫌疑人成某存在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税款的犯罪事实,遂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新的经济形势下,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因办案而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牟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涉案的三家企业解决了当地200多名职工的就业问题,案件处理过程中,企业的下游采购商得知此事后,立即缩小了采购计划量。此案不仅关乎企业的正常运营,更关系着企业的职工及家庭。为尽量将办案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办案检察官审慎采取人身、财产强制措施,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努力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避免出现“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现象的发生。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监督纠正相关机关的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牟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该院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立足检察职能,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该院坚持慎捕少捕不捕原则,用好不起诉权,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一律作不起诉决定,防止“入罪即诉”。同时对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带病起诉”。去年以来,共对33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以此案为例,审结该案后,该院及时归纳总结出此类案件特征、工作的重难点以及相关对策,并通过检察建议及时向企业和行业部门反馈情况,帮助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延伸和提升检察办案的成效。

  为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该院还开展了一系列精准服务措施:开展“法律宣讲企业行”活动,建立“警示展览+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的服务模式,针对涉企案件特点以案说法、释法说理,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和信访的“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企业投诉、办理涉企案件、处理企业维权,为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全省首家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的作用,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共同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依法支持工商联开展法律维权工作。

  今年以来,服务民营经济“牟检品牌”如今又有新举措。据了解,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常态化的联系机制,为民营企业“订制”急需的检察产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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