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9名(长期招聘)

2019-09-06 08:44:00 来源: 烟台大学 作者:

  烟台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核心区之一——烟台,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博士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9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烟台大学网站(http://www.y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分别发送至电子邮箱ytdxrsc@126.com和各二级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备注栏),邮件标题格式: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例如:教师1+张三+烟台大学+民商法)。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①《烟台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学校将择优选聘青年教师在助教培育期内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志鹏

  联系电话:0535-6902433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烟台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烟台大学

2019年9月5日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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