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随着海上旅游、海洋经济等涉海活动日益增多,海上搜救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愈来愈密切。近年来,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充分发扬“险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搜救精神,大力推进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近日,新修订的《烟台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印发实施。
自2019年《烟台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发布以来,在完善全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组织海上搜救应急行动、救助海上遇险人员、避免海上险情扩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扩大中远海协作单位“朋友圈”,组建了200余艘巡航搜救志愿船,提升中远海搜救能力,2024年首次将海军航空兵20余架直升机纳入巡航搜救工作队伍,极大提升了险情响应效能。
新修订的《预案》完善按照政府相关机构调整方案,对搜救中心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新预案成员单位也从原来的21家调整为46家,并明确了海上突发事件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增加了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成立,以及实施四级响应。
对于区市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处置的一般海上突发事件,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四级响应。对于较大海上突发事件,以及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期间的一般海上突发事件,由市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对于重大海上突发事件,以及涉及面广、比较敏感、处置不当易引发较严重后果、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期间的较大海上突发事件,由市海上搜救中心主任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对于特别重大海上突发事件,以及涉及面广、比较敏感、处置不当易引发较严重后果、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期间的重大海上突发事件,由市海上搜救中心主任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海上活动的日益频繁,各类海上突发事件频发,也对海上搜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烟台也将认真贯彻落实《预案》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烟台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与各搜救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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