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健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基础工程,近日,烟台市发布《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落实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的要求,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整合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意见》明确,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定位更加精准,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发展活力明显提升;到203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路径探索取得初步成效;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意见》中提出了要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档升级、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标赋能、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能扩量、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和促进乡村医疗卫生运行保障提效加力等五方面内容,持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基层群众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记者注意到,在稳步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方面,《意见》指出要推广家庭医生“双签约”工作,引导上级医院专家深度参与签约服务;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专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探索构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参与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2025年实现家庭医生服务普遍覆盖县域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村居,全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重点人群(含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签约率保持在90%以上。
在加快打造规范化的乡村医生队伍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乡聘村用”改革,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要求,以区市为单位按照常住人口1‰—1.5‰配备乡村医生。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乡聘村用等方式,加快充实乡村医生队伍,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乡镇卫生院可利用空编招聘具备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执业(助理)医师在村卫生室执业期间,执业范围可加注全科医学专业。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健全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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