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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市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烟台市发布《烟台市市管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指出,市管企业主业根据主责确定,符合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历史使命及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的方向,助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契合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行业政策及产业发展规划,突出质量效益和价值创造导向,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合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挥国有龙头企业产业链支撑带动作用,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管理办法》强调,市管企业应严格限定主业、拟培育主业的内涵和范围,严禁泛化主业、偏离主业发展;严格区分产业投资布局与业务场景应用边界,严禁无关多元、过度延伸低端产业链;严格把握主业与生产经营辅助性业务的关系,坚持独立经营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利润。
市管企业不得盲目选择无技术能力、人才储备和管理经验的业务作为拟培育主业;不得将持牌金融机构的业务、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商业性房地产业务作为拟培育主业;不得开展与主业产品、原材料无关的大宗贸易业务;不得在集团业务范围外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业务。
《管理办法》要求,市管企业可以选取具备相应资源优势和产业链培育基础的1个业务作为拟培育主业,并在发展规划中明确培育期(一般为5年)和任务目标。拟培育主业主要包括:结合主业发展能力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主责确定的“十强”产业,以及助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构建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优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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