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检验检疫局将免新增外贸企业原产地证备案登记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7-04-25 11:08:00
大众网烟台4月25日讯 (通讯员 吕伟 记者 杨瑞远) 自5月1日起,烟台检验检疫局对商务部门新备案的外贸企业将免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即视同完成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可直接凭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到全省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与“护照”,也是出口商品在国外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的凭证。
此前,初次申办原产地证书的企业,需携带申请材料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后,才能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不仅需要跑两个行政服务大厅,而且重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
烟台检验检疫局预计,该项改革每年将惠及近千家企业,不仅可以为企业节约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的人员、交通、耗材费用等支出近百万元,还可以大大压缩时间成本。
此外,新政实施后,商务部门的新增外贸企业资源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政策优势相结合,将实现自贸协定政策与新增外贸企业100%及时对接,将促进自贸协定利用水平实现新提升。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