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检察院首次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
来源: 编辑: 2016-04-27 18:50:00
莱山区检察院制定了《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规定》要求,兼职纪检监察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配合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协助部门负责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认真排查本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各项专项督察和执法情况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整改落实,真正使廉政责任传导至每名工作人员、每个工作环节。会议同时部署了2016年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主要工作任务。
会上,9名干警被任命为首批兼职纪检监察员。兼职纪检监察员纷纷表示,将不辜负组织信任,紧紧围绕上级和院党组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履职尽责,保证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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