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管家走进村 牟平司法局下沉一线解民忧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9-18 16:43:00
大众网烟台9月18日讯(通讯员 周贤娟 记者 牟玺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牟平区司法局以大窑街道为试点,在大窑街道45个村大力推行“法律管家”制度,全面构建“统筹覆盖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帮助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依法规划处理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挽回群众损失。
据悉,2014年年底,牟平区司法局与大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反复探讨,针对农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和当前部分群众无序上访、缠访、闹访等问题,在大窑街道45个村创新推行了“法律管家”的做法,组建了“法律管家”服务团。“法律管家”按需下村为村民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村务体检”等,通过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法律服务,帮助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依法规划处理法律服务,成为村组织在处理法律事务方面的“高参”。
南大窑村委会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与本村40多户村民签定了为期15—20年不等的果园承包合同,合同到期后,“续包户”与“分地户”之间因为土地的分配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群体访。今年,“法律管家”上任后,全程参与该村的土地收回和重新分配工作,主持土地投标活动,并协助村委会制定了《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收回通知书》、《投标委托书》、《竞投标规则》和《土地承包合同》等法律文书,得到村民的普遍认可,较好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村庄稳定。
围绕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征地拆迁补偿、旧村改造等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村“法律管家”从法律客观角度介入,引导农民以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协助化解了一批重大的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街道“法律管家”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25起,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40多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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