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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法院试水主审法官制 争当司法改革领头雁

来源:   编辑:   2015-09-07 15:46: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9月7日讯(通讯员 任泽英 刘国军 记者 孙毅)8月17日,芝罘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毛庆军主持调解了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被告公司销售假冒原告公司的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原告将证据公证后将被告告上了法庭。在毛庆军的调解下,被告当庭赔偿原告1万元,原告同意撤诉。由法官助理独立进行案件调解,这是芝罘区法院司法改革试点的一个缩影。

  司法改革的“集结号”已经吹响。芝罘区法院在民商事7个审判庭,实行一个法官、一个法官助理、一个书记员的“1+1+1”模式和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的“1+1”模式试点,由独任法官对案件审判全程、全权负责。

  组建“1+1+1”和“1+1”团队

  芝罘区法院争当司法改革“领头雁”,成立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院长王桂一任组长。首先,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准备。对现有的各类编制情况、法官数量、年龄结构、办案情况等七大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研判,提前研讨应对措施和办法。建立院领导、庭长带头办案和综合部门法官办案制度,特别是对重大敏感案件和新类型案件,院庭长通过直接参加审判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截至7月,芝罘法院院领导办案46件,庭长办案1912件,占全院办案数量的43.81%,办案最多的庭长结案72件。“目前我们正在起草《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及7个考评细则,建立法官业绩档案,为入额考核做好准备。”芝罘区法院副院长胡振民介绍。

  抓住“牛鼻子”,尝试责任制改革。依据“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理念,制订《独任法官工作规则》、《关于规范法律文书审签的规定》等制度,合理界定独任法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理清审理权、管理权、监督权的权力清单。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订《审判权运行改革试点方案》。在民商事7个审判庭,实行一个法官、一个法官助理、一个书记员的“1+1+1”模式和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的“1+1”模式试点,由独任法官对案件审判全程、全权负责,充分发挥团队作业优势,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今年2-6月,该院民商事口人均结案71.33件,较去年同期增加7.35件,试点合议庭结案最高增幅达到103.6%。审委会1-7月讨论案件79件15次,讨论案件数较去年同期下降48.5%。实行法官联席会议制度,为主审法官提供智力支持。

  借“信息化”实现便民突破

  为实现司法便民新突破,芝罘法院在建立完善网络全互联、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受的信息化大格局上下功夫,着力推进网络、阳光、智能法院建议,不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创新服务方式突出“现代化”,实现司法便民新突破。改造升级内部网站和政务网站,完善与案件信息化公开平台的无缝对接。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电子叫号机,配齐柜台呼叫器、窗口显示屏。启用远程视频接访6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设立道路交通巡回法庭、消费者权益保护2个科技巡回法庭,实现远程开庭16次,让司法服务更有针对性。开通启用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履职提供更多便利。

  拓宽公开渠道突出“科技化”,打造阳光司法新模式。借助科技,深化三大平台建设,开发了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实现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开庭排期、业绩档案自动生成。1-7月,该院陪审率达到100%,较去年同期上升28.3%。引入裁判文书智能校对、纠错系统,切实提高上网文书质量。1-7月,累计公布裁判文书6192件,公布数量居全市法院第二位。推进“指尖上的公开”,通过“芝罘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微视发布信息1975条,答复网友问题99个,解决具体案件33件。建成科技法庭26个,实现所有案件庭审同步录入电子档案、同步远程观摩,安装5台自助式案件查询终端机,当事人可随时查询涉诉案件的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即将完成当事人诉讼服务二维码设置,届时当事人可通过扫描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诉讼指南、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公布的二维码,直接查询案件进程。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智能化”,引导审判质效新提升。集成审判管理平台。融合审判流程、庭审管理等15个系统,一键链接流程管控、庭审视频、电子卷宗、裁判文书、信访申诉等信息。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微信、微博、中心城区电子屏幕开辟曝光台,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116人次,居全市首位,其中268名自动履行义务。正在按照司法改革和烟台市中院一·二五工作法的要求,升级门户平台系统,重点对立案、分案、排期、结案、归档五个节点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审判质效。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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