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烟台部门

莱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保护涉案未成年人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6-26 11:14: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6月24日讯(通讯员 彭孟臣 孙艳玲)今年以来,莱州市院针对未成年人被害案件,积极探索实践更加适合未成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主动提前介入侦查部门调查取证,让未成年被害人“原原本本”地表达自己,同时,将涉及案情的情况问清楚,避免审查起诉阶段再次取证让未成年人重新回忆噩梦般的经历,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被害人小叶(案发时10岁)被犯罪嫌疑人张三强奸。该院办案人员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张三强奸逮捕时了解到,因被害人小叶年龄小,侦查机关询问时比较抵触,一些影响定罪和量刑的情节没有详细问到。犯罪嫌疑人张三系被害人小叶的继父,其拒不供述犯罪事实,称系自己妻子教唆孩子共同陷害他。考虑到二人的特殊关系,该院办案人员决定在批准逮捕张三后,联系侦查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为了尽量降低本案对小叶的影响,该院办案人员和侦查机关的办案人研究后决定共同询问小叶,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列好提纲,一次性把案件情况问全、问透,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小叶妈妈的陪同下,为克服小叶的紧张情绪,该院办案人员先同她聊天,了解她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在其放松后,逐渐将话题转到案件上。并用孩子能接受的表达方式让其讲述被害情况。虽然询问时间持续了近两个小时,但整个询问过程孩子很配合。询问结束后,了解到孩子因为此事心理负担很重,该院办案人员还用学到的心理咨询知识对小叶进行了心理疏导。被害人母亲很感激,流着泪说:“非常感谢检察官用孩子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询问,孩子今天很配合,比起上次的抵触有很大改变,心理状态也有了好转。谢谢你们了!”(文中小叶、张三均为化名)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孙毅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