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工商重视民生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见成效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12-04 22:25:00
大众网烟台12月4日讯(通讯员 孙华军 记者 王遥驰)今年以来,莱阳市工商局坚持把民生利益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和体制队伍优势,以百姓关注热点、经济消费焦点为切入,从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消费者协会及分会组织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维权工作效能,累计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及咨询897件,较好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中,莱阳市工商局进一步健全了消费维权网络,并不断拓展维权载体。坚持把12315打造成为执法为民的“四个平台”:即工商部门与消费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工商部门畅通民意的平台,工商部门接受群众监督的平台,工商部门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同时开辟维权载体,充分利用电视台、党政报刊及网络媒体,不定期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维权案例,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消费维权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与此同时,该局坚持以消费者协会及分会为纽带,着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诚信消费环境。一方面,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干部深入社区、市场等群众集中场所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2400多份;组织大润发、佳乐家、维客等辖区大型商场、超市建立维权站点,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受理消费者投诉,提高维权效率和质量。结合“新消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创新形式,加强消费维权法规知识宣传,让越来越多的百姓成为主动维权、积极维权的消费者。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