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国税稽查局受理涉税举报做到“三及时”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8-27 14:12:00
大众网烟台8月27日讯 (记者 曹昱)今年以来,招远市国税稽查局完善涉税举报案件质量管理,提高举报工作效率,工作中做到“三及时”,受到市民的好评。
一是登记及时。工作人员在接到违法案件举报时,及时填制案件举报记录,当日汇报给分管领导。二是检查及时。相关举报案件,根据线索明确程度和案情复杂程度,最长在三日内进行分析后进行检查环节,无特殊情况的案件一律在60日内完成检查。三是反馈及时。检查结束后提交案件审理科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今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案件五起,查结五起,补税21万元,罚款14万元。
责任编辑:张其天
更多新闻
- 招远学生暑期生活丰富 告别“宅”在家里的日子
- 招远国税稽查局受理涉税举报做到“三及时”
- 招远国税稽查局三措施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 招远国税稽查局多项措施治理庸、懒、散
- 招远国税稽查局在工作中强调“三多”服务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