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同志们:
从1993年起,我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1999年,我市首批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行列,2002年再度被中央文明委表彰。去年我市还荣获“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称号。
为了提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和影响力,中央文明委去年作出了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省文明委制定下发了评选全省文明城市的意见。从评选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到评选表彰“文明城市”,工作内容更广,标准要求更高。市委、市政府对争创文明城市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意见和方案,于去年4月6日召开了“烟台市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新贡献。我们每一名市民都应当倍加珍惜我市荣获的“最佳中国魅力城市”荣誉称号,树立起城市主人翁意识,热爱烟台,建设烟台,围绕提高文明素质添魅力、擦亮服务窗口添魅力、优化社会环境添魅力,共同树立烟台的文明形象。
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决定了城市的文明程度。我们要认真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认真履行《烟台市民文明公约》,自觉做到《烟台市民行为‘十不’规定》,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修养,在社会做一名好公民,在单位做一名好员工,在家庭做一名好成员。
关心时事,适应形势,是新时期文明市民的必备素质。我们要积极参与形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掌握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到三个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去,立足岗位,为烟台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多年来各级广泛开展的“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是市民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素质的有效载体。我们要自觉参与,努力在活动中培养文明、科学、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风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我们要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爱心捐助、捐献骨髓、植树造林、爱国卫生等公益活动,构建团结和谐、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要共建文明新风,努力做到和大力支持见义勇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城市形象。
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希望。从社会到家庭,都要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共同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近年来,我市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先进集体。有克己奉公、清正廉洁,鞠躬尽瘁的优秀共产党员林学敏;有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牺牲在抗击非典第一线的好医生王德生,有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典范南山集团,等等。我们要以这些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奉献社会。
“文明城市”是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市委、市政府号召,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以争创文明城市为己任,以维护烟台形象为光荣,以损害烟台形象为耻辱,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为烟台增添新的魅力,共同为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我市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烟台市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