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推进、检验成果的关键一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以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为总目标和总抓手,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打造“魅力烟台”、“爱心烟台”、“诚信烟台”品牌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赶超发展的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道德支撑、信用条件和人文环境,进一步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总体工作思路是:抓住一个根本,瞄准一个目标,打响三个品牌,实现四个突破,强化五个保证。
一、抓住一个根本: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素质。(1)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突出赶超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教育活动,为全市解放思想加压奋进、凝心聚力赶超发展提供精神动力。(2)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长征70周年,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贴紧烟台赶超发展的生动实践,继续深入推进“烟台精神大讨论”活动,形成声势,取得成果,激发全市人民解放思想、赶超发展的热情。(3)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20字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网上论坛、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道德建设氛围。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实践,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服务明星”、“十佳文明家庭”。(4)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建立“五个三”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学校、社会和家庭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加大净化网吧和营业性文化经营场所的力度,严厉查处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坚决查处色情、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音像图书等出版物,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探索建立“阳光连锁网苑”。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青少年免费开放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年内命名100处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加快推进市、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加大为未成年人办实事的力度。广泛开展“五小”实践、“红色旅游”等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帮助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和风气。(5)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反对封建迷信和各种邪教,引导群众提高文明素养,培育科学精神,树立良好道德意识,在全社会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风尚。围绕建设“学习型城市”,广泛开展“学技能、添本领、创业绩”活动,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实用技术技能,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二、瞄准一个目标:确保首批进入全省文明城市行列,力争建成全国文明城市。(1)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城工作意见和任务分工要求,深入实施“六大工程”,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124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2)加大创城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广告宣传、基层文化教育阵地宣传等各种形式,进一步营造创城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3)加大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调查研究力度,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找准不足、及时整改。组织开展一次创城工作模拟测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项考核验收,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解决,重点突破。(4)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部门、重要工作进行视察评议,推进创城任务落实。(5)分别召开一次创城工作调度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对创城工作进行“比、查、议”,深入扎实推进创城工作取得更大成效。(6)开辟创城工作电话热线和网上对话平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城工作的积极性。(7)搞好对上宣传和汇报,努力扩大烟台创城工作在全省、全国的影响,为实现创城目标创造良好条件。
三、打响三个品牌:“魅力烟台”、“爱心烟台”、“诚信烟台”。(1)全年贯穿“我为烟台增添魅力,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的主线,围绕提高素质添魅力、擦亮窗口添魅力、优化环境添魅力,进一步打响“魅力烟台”品牌。以“知我烟台、爱我烟台、我为烟台添光彩”为重点,组织编写《烟台市文明市民手册》,普及市情知识,增强市民城市主人意识,激发市民热爱烟台、建设烟台的热情,自觉为城市增添新的魅力。以“我做烟台形象大使”为主题,重点加强行为规范和城市管理法规教育,引导市民讲究文明,遵章守法,自觉维护市容秩序、市场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树立文明市民形象。深化“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增设“文明监督岗”,教育引导市民革除陋习,弘扬新风。开展“创新烟台十件大事、感动烟台十佳人物”评选活动,振奋昂扬向上的城市新风,弘扬无私奉献的社会正气,倡导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褒奖鼓舞人心的先进典型。(2)以推进社会性救助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打响“爱心烟台”品牌。深入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加大宣传发动、资金募集和救助帮扶的力度,进一步形成爱心奉献的共识,扩大社会各界的参与面,增强救助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全市爱心捐助资金要确保达到3000万元以上。进一步规范救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建立完善困难群众档案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救助金发放公开、公正、公平。深入开展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家庭活动,坚持定期走访制度,因户制宜,确定帮扶内容和帮扶措施,增强救助帮扶工作的实效。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类先进单位、先进典型参与结对帮扶活动,扩大活动的参与面。深入开展志愿者、一助一、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关爱女孩、爱心助残、送温暖等群众基础好、社会影响大、实践效果好的爱心行动,建设好“爱心超市”、社区救助站等基层爱心行动场所,推进社会性爱心行动经常化。(3)以提高诚信意识、规范诚信制度、扩充诚信网络为重点,进一步打响“诚信烟台”品牌。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集中搞好《烟台市民诚信公约》宣传普及,提高市民诚信意识。举办诚信知识专题讲座,重点对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诚信知识教育。继续在新闻媒体开设诚信烟台建设专栏专题,强化舆论,浓化氛围。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围绕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纳税信用、合同信用建设,深化以“讲诚信、创名优”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倡导“守合同、重信用”的经营理念,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诚信企业”、“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和争创“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价格诚信单位”、 “消费者满意单位”等活动,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工程”、“农村文明信用工程”、“三绿工程”,丰富诚信建设载体,增强诚信建设实效。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完善重大事项听证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工作提速增效,提高政务工作公信力。加强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制度建设,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企业信用信息评估试点,在“诚信烟台”网与“诚信山东”网并网的基础上,年内实现所有县市区建成开通“诚信烟台”网站子平台,进一步扩充诚信网络。
四、实现四个突破:在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方面实现新的突破。(1)以夯实文明城市建设基础为目标,在文明社区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深入推进“五民”工程:以居民小区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切实抓好“为民工程”,为市民创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以平安为保障,切实抓好“安民工程”,进一步完善社区群防群控体系,打牢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基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切实抓好“便民工程”,从好事实办入手,努力发展社区服务项目;以开展文娱活动为重点,切实抓好“乐民工程”,积极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切实加强“四个一”(一个演出队、一个宣传栏、一个阅览室、一个室外活动场所)建设;以育人为根本,切实抓好“育民工程”,建立健全完善的居民教育培训体系,努力营造 “学习型社区”。深入开展“青年文明社区”、“美在家庭美在社区”、“平安社区”、“无毒社区”、“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和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等活动,整合资源,共创同建。年内,力争使50%的城市社区达到文明社区考核标准。(2)贴近农村、农业、农民的实际,在文明村镇创建上实现新的突破。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着力点,以推进科教兴农和农村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深入推进“文明科技卫生法律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加强“小康电子书屋”、农民夜校、文化大院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双百”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创建“农村文明一条街”活动,全面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制定出台创建文明村镇工作意见和文明村镇管理办法,以户村为基础,以小城镇为龙头,以城乡共建为动力,以连片创建为纽带,形成文明村镇建设的新局面。争取有2-3个村镇建成全国文明村镇。(3)以打响服务品牌为重点,在创建文明行业上实现新的突破。以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为主要内容,突出“共创满意窗口、同享社会温馨”的主题,在党政机关、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推行规范化服务,进一步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由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策划确定特色鲜明、形象具体的服务品牌,力争各行各业都有自己叫得响的服务品牌。年内,制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意见和文明行业考核办法,推出一批文明行业建设先进典型,召开一次文明行业建设经验交流会。按照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的部署,开展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4)规范评选程序,增强示范效应,在创建文明单位上实现新的突破。依据全国、全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烟台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届次制、诫免制、重大事项一票否决制,突出和保持各级文明单位的先进性。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在各级文明单位中开展“讲责任、做表率、比贡献”活动,发挥文明单位的带头作用。年内,争取有2-3个单位建成全国文明单位。
五、强化五个保证:领导、队伍、阵地、投入、机制。(1)强化领导保证。各级领导要着眼于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带头研究,亲自部署,领导落实。(2)强化队伍保证。要加强、充实市县两级文明委办事机构的力量,加大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力度,搞好与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进一步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要加强各级各单位特别是改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兼职政工人员配备,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3)强化阵地保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宣传、教育、文化等阵地建设,县市区集中力量建好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和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广播影视中心。乡镇和村重点建设好文化中心、农村文化大院和农村图书室。社区、企业也要重点抓好居民、职工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市里拟依托“魅力烟台网站”建设“烟台文明网”,搭建烟台网上文明平台。(4)强化投入保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对重大活动和阵地建设予以资金保证。(5)强化机制保证。按照建立目标决策、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落实各项任务。要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
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