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争创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烟各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发展,根据市争创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决定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一次自查活动,以此总结经验,找准差距,强化措施,奋力赶超,全面完成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这次自查活动总体上从5月1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大约安排20天左右的时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这一要求,联系各自的实际,对本地本单位的自查时间作出具体安排。
二、自查内容
自查活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指标分解方案》(烟办发[2004]9号)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争创文明城市工作中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指标来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争创文明城市工作中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指标,有哪些已经达到文明城市的要求?质量、效果如何?在全国、全省同级城市中处于什么位置?(2)哪些工作任务指标(包括硬件和软件)还没有达到文明城市的要求?差距有多少?原因是什么?采取哪些具体扎实的措施加以有效解决,尽快达到文明城市的要求?(3)有哪些工作在全省和全国是属于创新性的?主要做法和工作特点是什么?(4)有哪些工作经验得到中央有关部委或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推广过?(5)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获得过哪些国际、国家、省级的主要荣誉称号?
三、方式方法
各地、部门、各单位自查时,可以采取查阅统计年鉴、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审核材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几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争创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自查,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在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担负具体责任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自查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动手,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要制定详细的自查计划和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自查活动收到应有成效。
二是要求真务实,保证质量。自查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有一是一,有二是二,不夸张,不作假,确保自查工作质量。要通过自查,达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我们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优势在哪里;明确我们城市的整体素质到底有多高;明确我们与全省、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差距有多大;明确我们下步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三是要制定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查工作,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和焉荣竹书记在全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做好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标准,进一步找准各自的工作定位,按照查漏补缺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的措施、办法,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自查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通过组织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检查、视察及调研等形式,促进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大对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要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为争创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于5月28日前报市委、市政府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争创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级自查情况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市争创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适当时候安排召开争创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议,以推动全市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市争创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789716;电子邮箱:ytxck@c163.net;传真:6789652。
烟台市争创全省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