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5月1日讯 (通讯员 罗炳辉 谭森 记者 赵燕) 为做好黄金周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烟台市交通部门在加强对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的同时,对客运车驾驶员驾车时间做了明确规定。
规定要求,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省内客运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车,严禁22时至次日5时期间始发,并在24时前结束载客运行任务。省际超长客运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车,行驶时间超过22时的,必须由车属单位落实固定或临时的途中休息点,强制驾驶员每间隔3小时休息一次,每次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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