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烟台市物价工作总的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部署,正确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围绕一个目标,突出四个重点,强化三项建设,为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个目标:就是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正确把握价格调控、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价格服务的力度,促发展、推改革、保稳定,树立物价部门依法治价、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实现让政府满意、让企业满意、让百姓满意的工作目标。
四个重点:就是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提升物价部门的形象,突出提高价格决策水平、化解热点价费矛盾、加大价费监管力度、推进价格服务工作。
(一)全面提高价格决策水平
以制定规范物价部门定价行为规则为载体,建立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价格决策机制,切实把定价工作的全过程纳入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阳光决策的轨道。重点从科学决策上实现新突破,对纳入市地定价的价格(收费),在继续坚持按法定程序决策的基础上,主要通过落实四条措施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一是以超前计划促科学性。对年度或阶段性定调价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主动超前调研、超前拟定计划,通过有计划、有充分的时间论证定调价方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二是以成本监审促科学性。选择重点价格(收费),纳入成本监审范围,实行定调价与成本监审相分离,动态地监测、监审定调价项目的成本,建立具有可比性的市内外成本等相关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数据的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三是以公众参与促科学性。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媒体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更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对定调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集中民智、民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四是以阳光操作促科学性。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价格(收费)决策,实行阳光操作,全面公开决策的内容和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二)积极化解热点价费矛盾
对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价费矛盾,创新思路和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地加以化解,着力解决好五个问题。一是,规范医疗收费项目,调整医疗收费标准。会同卫生部门组织工作班子和专家班子,在集中调研测算的基础上,拟定规范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论证,分期分批出台,成熟一批,出台一批,切实推动医疗收费水平趋向合理,让广大患者真正得到相应的实惠。二是,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在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和召开一次听证会的基础上,近期拟再召开一次价格听证会,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力争使调价方案达到合理完善的要求。同时,制定相应的二次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化解因价格行为不规范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完善城市集中供热定价办法,按照逐步实行市场化、兼顾公平的原则,拟定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定价办法,拓宽公众参与定价的渠道,力争使供热价格定价更科学、更合理。四是,改进出租车、管道液化气定价办法。针对成品油、液化气价格变动频繁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周期油价、气价联动机制,指导经营者适应市场价格变化,按调价规则自动合理调整价格。五是,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针对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场收费频繁发生纠纷的实际,分类制定相应的措施,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有效地解决好收费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三)加大价费监管力度
1、以开展反价格欺诈工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全市物价系统上下联动,分片包干,分期分批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规范治理。依托价格诚信建设、明码标价制度落实、市场专项检查三项工作载体,培育一批价格诚信典型,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规范一批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推动明码标价制度的落实;采取平日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处、曝光一批价格欺诈典型案件,形成震动效应,促进市场价格秩序实现明显好转。
2、以治理热点价费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物价部门执法为民的形象。一是抓好教育、医疗药品和涉农价格问题的专项检查,通过监管措施前移、跟踪检查,依法从快从严处罚和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从根本上遏制价格违法行为的滋生。二是抓好治理办班收费和社团(协会)收费。会同监察、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办班收费和社团(协会)收费行为进行全面规范治理,推动这些领域的收费秩序根本好转。
3、以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价格社会监督工作。一是,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健全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宣传物价、监督物价的积极作用。二是,在抓好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对涉企涉民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价格进行整理汇编,通过印发小册子和媒体公示等形式,让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充分享有知情权,有效行使监督权,切实增强价格社会监督的实效。三是,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工作机制,提速办理举报事项,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复,进一步树立物价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推进价格服务工作
主要抓好三个服务,树立物价部门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百姓的形象。一是,决策服务。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涉及价格和收费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多出进入领导决策的调研精品成果,产生积极的决策效应。特别是要围绕强化价格调控工作,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超前性,优质高效地做好价格分析研究和预警工作,提高应对价格波动的能力,为政府有效地实施价格调控、平抑价格波动发挥好主导参谋作用。二是政策服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认真研究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发展的价格(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按法定程序,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同时,认真落实好各级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充分发挥好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不断提高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信息服务。通过健全贯通市内外的价格信息网络,改进价格监测工作,整合各种价格信息资源,提高信息综合分析和利用能力,让价格信息进社区、入农户、到企业,充分发挥好价格信息引导消费和生产经营的积极作用。
三项建设:就是围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
要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和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做好物价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明年,在坚持每月一个主题集中培训教育的基础上,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再组织两次针对性强的全市物价系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参观学习,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有一个大的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
重点强化完善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环环相扣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工作推进体系。对年度、季度、月份工作,制定细化、量化的工作任务目标,明确的工作时限和质量标准,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和每名工作人员,及时跟踪督查考核,优质高效地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审批、价格听证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执法监督等项制度,切实把各项职能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明年,还要集中组织对全市的价格审批和案件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系统内的违规或不规范行为;对市级审批的价格(收费)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重点解决好因定价时间太久形成的价格(收费)不合理问题。三是业务与宣传联动机制。整合全市物价系统资源,领导动手,全员参与,形成全市上下抓宣传的合力。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内容,拉长宣传工作的效应链,每出台一项业务决策,都要制定相应的配套宣传方案,与业务决策同步研究、同步出台,充分发挥宣传的功能,最大限度发挥宣传工作的正效应。
(三)加强廉洁建设
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自律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廉洁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跟踪回访管理相对人等措施,加大对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推动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维护物价部门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