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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物价局2005年——清费治乱整顿价格秩序

 

    一、2005年物价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烟台市的物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物价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价格调控,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大力加强价格监督和管理,着力开展清费治乱,深入整顿价格秩序,积极开展价格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价格管理工作迈出新步伐。以理顺价格、收费关系为重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一是研究制定了管道天然气价格。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定价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兼顾了企业和消费者利益,降低了价格水平,方案出台后,社会各界反响良好。二是调整了公路客运价格。根据省物价局的部署,从实际情况出发,在省指导价的范围内,制定了“分步走、小幅提”的调价实施方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审定了招标药品价格。为降低招标药品价格,对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逐品种、逐规格进行严格审核,共审查出不符合规定的品种44个,不符合规定的价格证明文件160多份。在此基础上,依据规定的作价原则和办法,核定下达了1441种中标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降价幅度达20%,减轻患者负担约7000万元。下调了22种抗感染类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40%。四是及时调整了出租车、管道液化气价格。针对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较大,影响管道液化气、出租车经营的实际情况,适时出台了加收燃气、燃油差价的办法。加价办法兼顾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使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更好地适应了市场价格的变化,既化解了经营、营运的价格矛盾,又消除了影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五是疏导了一批热点收费矛盾。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抓住社会反映较多的殡葬、教育等热点收费问题,加大了整治力度。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环保型火化炉与高档运灵车收费问题的复函》,全市对环保型火化炉与高档运灵车的运行成本和费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科学地制定了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严格落实了“一费制”、“三限生”收费政策,及时公布了我市2005-2006学年度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合理调整了公办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理顺了非义务教育段取暖收费标准,制定了《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从学生公寓与普通宿舍配备比例、公寓类别、必备条件、管理服务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对制止乱收费、正确引导办学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六是清理了一批收费项目。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公布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文件,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累计取消收费项目160项,降低收费标准102项,是近三年来我市取消项目最多的一年,当年可减轻社会负担400多万元。

    (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了新进展。以制止乱收费、乱涨价行为为重点,建立了良好的价格、收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突出了反价格欺诈工作。深入开展了“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活动,积极争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反价格欺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依托三个载体,构建三个体系”反价格欺诈工作的思路,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市级“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省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推进了价格诚信建设。在对全市物价检查人员进行反价格欺诈专项业务培训后,组织对全市4300多个购物中心、商场、超市等的价格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先后在 “春节”、“五、一” 、 “国庆”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了全市市场物价大检查,重点对商业批零企业、旅店业、餐饮业、铁路、民航、长途客运、旅游景点等领域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治理。全市共查纠价格欺诈行为及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685起,其中对烟台市的国美家电、百盛购物中心、烟台良友商场、眼镜直通车等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通过当地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形成了警示教育效应,市场价格秩序明显优化。二是突出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秩序整顿。围绕市委、市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工作,巩固完善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重新印制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在全市6969个行政(自然)村、105个乡镇,公示了23类、125项重点涉农价格和收费,增强了广大农民的监督维权能力。全市物价系统上下联动,开展了春季和秋季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农资价格和农村中小学、医疗卫生、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机管理等领域的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涉农领域的价格违法案件41起,涉案金额340多万元,推动了农村市场价格收费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突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与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联合召开了依法规范收费行为会议,对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集中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单位67个,查纠各类问题30多个,涉案金额900多万元,促进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进一步好转。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收费公示范围的12所大中专院校、178家物业公司、1586个烟草专卖点、3013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价格和收费公示率达到95%以上。围绕巩固清费治乱成果,全面开展了收费年审工作。通过收费年审,全市对废止的160项收费,降低的102项收费标准,全部注销、变更到位,对规范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行为,提高收费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突出了电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下半年,分别对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等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出违规收取区间通话费、收取小灵通开停机手续费、收取电话卡沉淀金等行为,维护了电信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重点检查治理了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不按“一费制”规定收费、集资赞助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违规举办收费辅导班等违规行为,查出违价金额700多万元,并依法进行了清退和经济处罚,教育收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五是突出了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提高了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办效能,树立了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人来电咨询3720余人次,受理各类价格举报849件,查处违价金额184.7万元,退还用户1.3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其中收到来电、来信表扬67件次。价格举报案件的处结率、回复率达到100%。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密切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价格基础工作跃上新台阶。以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网络建设、开展价格信息服务、扩大政策宣传、公正价格认证、强化调控手段为重点,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履行职能全过程,在价格违法案件审理、价格(收费)审批等方面,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规则,提高了价格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山东省物价系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了审价专家库。创新了价格听证工作思路,采取了自愿报名、社会团体推荐、聘请专家等形式,广泛吸纳听证代表,充分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愿,促进了价格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价格监督“三级”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在加强农村“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有了新突破。选择芝罘区、莱山区、蓬莱市进行工作试点,在城市社区设立社区价格(收费)义务监督站,设立价格(收费)公示牌(栏),聘请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建立健全了《社区价格监督站站长工作职责》、《社区价格监督站工作制度》、《社区价格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进一步完善了价格社会监督体系。三是成本监审监测工作扎实开展。健全了价格监审制度,完善了监测体系,扩大了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服务质量,为领导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通过对城市供水、供热成本监审,为市政府确定价格提供了科学的依据。通过做好“麦莎”台风期间、预防高致病禽流感期间、大暴雪期间的价格监测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发挥了预警预报的作用。四是价格宣传广泛深入。以建设“阳光政府”为重点,拓宽渠道,改进方式,增加密度,加大了价格政策和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价格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实施七周年、与市民广播对话活动、“万人评机关”活动等时机,专题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工作效应。五是价格认证逐步规范。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强化规范化建设措施,建立了完备的价格认证规范化体系。把价格鉴证工作的目标从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转移到以履行行政职能上来,积极为司法和行政机关提供服务和支持。

    (四)机关建设工作有了新起色。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为重点,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生机和活力。一是加强了组织建设。从基础抓起,建章立制,严格要求,以身作则,认真抓了党组学习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度、交流谈心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的落实。班子成员团结和谐,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求真务实,勤奋工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了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了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八届十一次全会、市十届十次全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向烟台市先进模范党员林学敏和李美兰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把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三是加强作风建设。针对“2004年万人评机关”活动对物价部门所提批评和意见,深入开展了“比、查、议”活动,查找了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的问题,对照全国物价工作的先进单位,逐项制定了赶超目标和整改措施,推动了物价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四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规范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责任。完善落实了14项机关内部建设制度,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人的行为都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了靠制度管人、理事,特别是通过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工作督查制度,促进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五是积极开展行风评比工作。按照省物价局的部署,认真扎实地抓了“六个进一步”、“八查八看”、“四结合”和“八公开”等要求的落实。通过省(市)广播电台《环境与发展》热线直播节目、互联网与市民网上对话等形式,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宣传物价工作和物价政策,与市民直接进行直接交流,答惑释疑,受理价格举报。以“万人评机关”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先后两次集中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信3000多封,科以上干部走访了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和企业负责人共1500多人次,宣传了物价工作和物价政策,密切了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虽然,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如何运用价格杠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对如何搞好新形势下的市场价格监管和价格服务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探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这些问题的解决。

        

编辑:李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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