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是车辆唯一与地面接触的部件,对车辆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很多车辆事故都是由于轮胎先期损坏造成的。随着汽车及相关产业的不断发展,对轮胎要求越来越高。
近日,省局对青岛、威海、东营、潍坊、烟台、临沂、泰安等地生产轻、微型载重汽车轮胎的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期间,共抽取了30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3%。
本次抽查表明,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质量意识强,在技术上、设备上、管理上都有较大的优势。能把好原材料和成品质量检验关,产品质量有保证,市场的占有率高,在省内、国内市场都有很好的销路。但是,部分中、小型企业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不注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用,不能严格执行工艺要求,缺少必要的生产设备、场地和检验手段,造成了产品质量的不稳定。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轮胎的胎体强度不合格。轮胎的胎体强度反映车辆在负重的情况下,轮胎碾压到硬物时的抗刺扎能力,具有高强度的轮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车辆在不良路面行驶时爆胎的可能性。本次抽查有一批产品强度性能不合格:轮胎标识为10层级,其检测值没有达到8层级的要求。造成强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原材料把关不严,帘布线质量较差等。
二、高速性能不合格。轻、微型轮胎的高速性能反映了轮胎在相对良好的路面上,负重情况下高速行驶的能力。本次抽查有一批产品不合格,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配方不合适,说明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忽略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
三、轮胎的标识不规范。从市场调查情况看,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多为非标产品,即高出标准层级的产品,这种产品目前没有标准规范,不在“3C”认证的范围内,也超出了GB19047的范围。究其原因,从90年代后期开始公路运输超载严重,轮胎的层级代表负荷能力,因而轮胎的使用者更喜欢购买高层级的轮胎。轮胎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利用一点,在没有真正提高轮胎性能的情况下模刻了高层级,降低了轮胎的质量。所以,完善企业标准,加强轮胎标识监管是质监部门的重点。
轮胎产品质量省专项监督抽查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1 山东泸河集团有限公司 载重汽车轮胎 泸河 6.50-16LT-10PR 2005-07
2 青岛国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载重汽车轮胎 国人 6.50-16LT-10PR 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