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等有严格规定,上市销售的燃气器具必须经过气源适配性检验。但就是这一燃气器具市场准入必备条件却被长期忽视。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要加强气源适配性检验,确保燃气具消费安全。
据专家介绍,燃气器具的使用不仅受燃气种类的限制,同时也受气源标准的限制。气源适配性检验是指检验燃气器具的内部结构是否适合当地供应的燃气种类和气源标准。因为我国各地区的燃气种类和气源标准不相同,所以生产厂家销往各地的燃气器具内部结构也有所差异,如果混用极易发生爆燃和一氧化碳中毒等危险,并影响燃气器具的使用寿命。
中消协、山东省消协今天发布的消费警示提出,燃气器具生产、供应企业必须按规定主动对所经营的产品进行气源适配性检验,每一种型号的燃气器具都必须取得与当地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证后再供给销售者。对于由生产、供应企业直接送货给消费者的,应确保是经过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的产品。燃气器具销售企业必须把好通向消费者的最后关口,未取得当地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报告的产品,或共用检验报告的产品,应坚决杜绝其上柜销售,并不为其出示编码、价签等上柜手续。已经上柜销售而未取得当地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报告的产品,应采取停止销售、限期检验的办法。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或向消费者出示与燃气器具对应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并指导消费者正确安装使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消费者一定要在当地购买燃气器具,并仔细察看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使用气源的类型等,同时要注意察看是否有经当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燃气器具检验机构出具的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