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上午,在烟台文化广场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纪念活动现场,人山人海,在热闹的人群中却出现了几位高举“状纸”,投诉无门只能向市民哭诉的受害者,记者现场摄下了这组镜头。
哭诉者李子友:
栖霞市观里镇吴家泊村村民,2004年3月买了8袋尿素,撒在自家的苹果园中,半个月后,发现果树的树叶开始停止生长,一年后果树大面积死亡,数量达80多棵。在花了350元做了鉴定后发现,在包装上标名“总养分≥46%”的总养分结果只为18.6%,他们全家一年的希望都寄托在这果树上了,没有了果树吃饭都成了问题。
哭诉者张翠华:
“我叫张翠华,今年70岁,家住芝罘区集估西街。1999年3月16日至5月25日,经他人介绍在烟台天山趸公司购买26罐无糖“南瓜渴康”饮料,服用后开始腹泻不止,致慢性肠炎,共花医疗费八千余元。上诉过程经历6年,至今没能得到满意答复。”
署名后七夼付65号楼业主的哭诉者
白纸上书写着:“我们买的房,缺斤又短两,要求责任者给合理赔偿。”记者 苗莉 冯炜程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