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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2009315专题消费警示

2008年十大消费警示⑩购买汽车要考虑全面

 

    烟台大众网3月13日讯 (通讯员 姜黎明 见习记者 张雪松) 随着汽车快速进入普通百姓家庭,汽车消费纠纷也快速增加。在投诉中,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不能打开、车身漆面起泡脱落、空调不制冷、突然熄火、刹车泵失灵等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甚至有的消费者反映,汽车购买后第二天就出现质量问题。
   
    从目前投诉调解情况来看,尽管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则上确定了制造者和销售商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但在实践中,汽车作为特殊商品,通行的三包规定在汽车销售领域执行困难,一旦发生纠纷,调解、执行都比较有难度。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1、消费者购买的是汽车本身,最应看重的是汽车的性能、价格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优惠只能作为参考条件;2、在购买时,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免费保养卡、美容装潢等等)应做书面协议和责任确认;3、当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请保存证据,及时投诉,以便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编辑:王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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