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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2009315专题消费警示

2008年十大消费警示⑦谨慎选购家装木地板

 

    烟台大众网3月10日讯 (光辉 黎明 红军 伟伟 见习记者 张雪松) 今日,烟台市消协公布2008年十大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家装木地板时,一定要货比三家谨慎选购。

    目前,市场上木地板种类繁多,一些企业为了让消费者青睐其产品,往往冠以各种美丽动听的词汇,或冠以形形色色各种美誉,暗示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但事实情况并非如此,很多木地板在工艺和质量上都没有达到要求,铺设后很快就会发生变形、开裂等质量问题,着实让消费者头疼。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铺设木地板时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尽可能选择大品牌企业产品,该类产品的质量相对来说应该比较可靠;其次是一定要向销售商索要发票,并注意保存,发票上应注明树种、等级、规格、色号、数量、面积等;购买木地板后,尽量要求销售方或生产厂家铺设,以免出现质量问题后供货商推卸责任;铺设时一定要严格按厂方要求进行施工;同时认真检查标志,标志包括生产厂名、厂址、电话、木材名称(树种)、等级、规格、色号、数量、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等,包装应完好无破损;在购买时,消费者可会同销售方留存一包木地板,最好能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木地板的详细情况及违约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进行检测,以确定责任方,维护消费者权益。

        

编辑:王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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