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3月13日讯 (通讯员 姜黎明) 吃饭不给开发票已经成为商家的“通病”,有的商家为节约成本,对需要提供发票的消费者往往以发票用完了,过两天再来取来搪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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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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