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背篓饭店出具的假发票
烟台大众网3月13日讯 “饭店应开具地税发票,结果开的不但是国税发票而且还是假发票。” 市民李先生在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路的“小背篓”饭店就餐时遭遇了这样的事情。接到反映后,3月12日中午,记者一行几人来到“小背篓”饭店暗访,也同样收到了店方出具的假发票。
饭后结账时,服务员告诉记者共计196元,付款后记者向服务员索要发票。一会儿,服务员拿来一张面额为贰佰元的发票,上面写着是山东省定额专用发票,但付款单位的印章字样却为“烟台亚细亚大酒店发票专用章”,上注有此发票2010年底前开具有效,从发票外观上感觉纸质较脆,设有奖区和密码区,也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背后还印有兑奖须知和使用说明。为了确定发票的真伪,记者当场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根据人工服务中工作人员的要求,将该发票上印有的发票代码137080960293、发票号码39654241、密码17598460提供给工作人员查验,证实此发票是假发票。
随后,记者拿着店方提供的假发票找到前台服务员。服务员表示,该发票是老板从外面带回来的,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并说如果想报销可以给换发票。说着,旁边另一女子打印出一张机打发票,并盖上其饭店财务专用章给了记者。
12366纳税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饭店应向消费者提供地税发票,不能出具国税发票,更不应该提供假发票蒙骗消费者,市民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应向税务部门举报,对应开具而未开具以及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一经查实,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的罚款。 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