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春节、元宵节、情人节……一连串的节假日,是一年中的消费高峰。悄然中,一种绕开喧嚣的购物方式———网上购物,在节日里以其便利、时尚“旺”起来。在网上购物的人多了,问题也就来了。
情人节只敛钱不送花
网上付款无凭证
情人节前夕,北京的傅先生想通过网上送玫瑰给女友惊喜,结果稀里糊涂地被涮了一把。2月11日晚,这位傅先生在“谢谢你鲜花礼品网”上提交了一份订单,要在情人节当天为远在成都的女友订送一束鲜花,要求送达时间为14日下午4点。傅先生在网上按步骤交易,一步步直到把钱款打进对方账户。他没想到的是,情人节那天,鲜花始终没有送达女友手中,傅先生精心设计好的浪漫一幕也彻底告吹。
这下可气坏了傅先生。他轮番拨打该网站的7部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好不容易接通一次,刚说明事由就被对方挂断了。网上买东西,钱给了谁?出了问题该找谁?傅先生手上没有任何凭证,只好找到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来到事发地辖区的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小关工商所。工商所称,春节前后他们已经多次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这家“谢谢你鲜花礼品网”网站未送货且不予退款。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网站显示的地址和接线员告知的地址找到东土城路五环宾馆时,发现五环宾馆根本就没有这家网站办公室。
工商所人士称,由于上网购物都是通过图片资料、网上广告来选择商品的,无法看到实物,只能听凭卖家“王婆卖瓜”式的自卖自夸。而部分电子商务网站为了扩大交易平台规模,随意降低网站准入门槛,使网上经营者良莠不齐,一些商家趁机大行虚假广告和欺诈之道,打着“跳楼价”、“超值大奖等你拿”等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极易出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问题,而且,消费者在一些网站购买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网站并不履行售后服务条款,也不承担“三包责任”。
更为严重的是,问题还不止于商品交易。一些商家为了扩大销售额,不惜将以前消费者的信息建立数据库,根据其经济状况、上网习惯等不停轰炸消费者的邮箱,甚至为了眼前的利益将消费者的信息卖给他人,频频出现的网站被黑客攻击、技术故障等问题,致使消费者的信用卡账号密码被篡改、被盗的事也常有发生。
法规监管手段欠缺
消费者维权难保障
令人惊讶的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已被投诉多次的“谢谢你鲜花礼品网”仍能正常登陆。对此,朝阳区小关工商所的梁勇副所长告诉记者,这家网站的前身是另一家公司,确实在工商局备过案,可其负责人早已更换。由于网上商务、购物的特殊性,工商部门对网上电子商店和电子商场的监管力度十分有限,没办法找到网站运营所在地。
目前他们正在通过上级部门与通信局联系,因为只有公安部门的信通处或者通信管理局可以通过相关技术找到网站运营所在地,彻底封闭它。目前,工商部门正在紧急调查此事,他们希望知道该网站目前办公地点的知情者能提供相关信息。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营性的网站一般通过网络公司主机代理运行,也可以自己申请运行,但都必须在局里备案,签署“ICP”协议,而且要跟药监局、银行等相关部门签署协议,如果还在工商部门备案,就应拥有“红盾”标识。而中国有几十万个网站,一些非法网站没有在工商局里备案,也没有签署“ICP”协议,我们很难知道它的存在,只有在消费者举报的情况下,才能通过网络技术找到并封闭它。
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网上销售的商品出现问题,网站之所以敢不认账,主要是消费者手中的购物证据不足。汇(寄)款是网上购物采用的主要支付方式,消费者手中除了汇款单,没有其他购物凭证,而汇款单无法具体标明商品的功能、型号等内容。此外,一些网上公司的名称、售卖人、地址、电话、门牌号码都是假的,许多网上交易还是跨省市的异地交易,给监管部门受理与查处造成困难,消费者的损失很可能追不回来。
目前,我国对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但大多内容散乱,可操作性不强,远不能达到保护网上消费者的目的。因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注意辨认网页上是否有经工商局备案的“红盾”标识,选择历史比较长、访问量比较高以及可以货到付款的网站购物,购物时注意保存网站网址、网页、网上订单等作为维权证据,如果已经购买了商品并发生纠纷,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