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的她,显得是如此的文静、素雅,可是谁能够想到,她就是去年11月29日发生在上海闵行区七宝地区一宗绑架索款500万元案件的主角。垂下的脸颊挂满了泪水,有的是自责和后悔。她转动身躯,向坐在旁听席上的父母深深地鞠躬:“我对不起你们,辜负了你们的养育之恩”。然而,她的悔恨来得太晚。4月19日,卢某被闵行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5年11月29日中午,家住上海,却在海南接洽生意的贾先生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这个电话一下子把他的神经吊到了高度紧张的极限。
这是一个南方女子的声音:“你的儿子现在在我手里,我准备把他弄到外地去。限你在今天中午12点前准备好500万元现金,否则我就杀了你的儿子。你不许报警,也不准跟家里人说,否则……我不是一个人,是一个严密的组织,不信你可以试一试。”
孩子被绑架了!贾先生自然想到了接下去会发生的什么。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正义感的他,面对威协,毅然拔通了在上海的哥哥的电话,简要叙述了接到恐吓电话的情况,并请哥哥赴公安机关报案。哥哥接到电话,感到事态十分严重,根据兄弟的嘱托,于上午10时赶到公安机关。
事实上,当天上午,21岁的女大学生卢某向男友借到一辆白色的轿车之后,就从住所地莘庄开到北面镇上的某中心小学门口,寻找猎物。7:00许,卢某看到贾先生的儿子小强后,轻声柔气地说:“小强,你妈妈已从外地回来了,让我带一些东西给你,你跟我来一下。”只有8岁不谙世事的小强面对阿姨的“关心”,毫无警觉,便随着卢某上了车。一会儿,这辆白色的轿车便消失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之中。
为了使小强乘乘地顺从自己,卢某千方百计地“讨好”小强。她知道小强喜欢“神奇宝贝卡”后,就在襄阳路的一家小店里,给小强买了一叠游戏卡。小男孩有了这一叠游戏卡,马上神情专注地玩了起来。待安顿好小强之后,卢某便开始了下一步的计划。她停下车,在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一张30元面值的电话卡,走进IC电话亭,向贾先生打去了“神密电话”。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卢某驾车向市中心驶去。为了进一步控制人质,她带小强进了电影院,让他观看《哈里波特第三部》。精彩的故事,把小强牢牢地拴住了。下午1时,电影散场,卢某又带小强吃了肯得基午餐。然后,她把车径自开到了自己在读的东华大学,并在旁边的大学招待所租了一个房间,让小强进内休息玩耍。趁这个机会,卢某再次打电话给贾先生进行威胁,此时已是下午6时。当听贾先生已经准备好了40万元人民币时,卢某便要求贾先生速到指定地点交钱。
卢某正在为自己的绑架行动即将将得逞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安份”的小强在招待所房间内与父亲通上了电话。18:30,一个电话打到了贾先生的手机上:“爸爸。”听到儿子的声音,贾先生十分激动:“你在哪里?”“我在东华大学旁边的一个招待所里。”贾先生知道了情况,立即拔通了公安机关的电话。公安民警飞速向被害人所在区域扑去。7:00左右,小强被成功解救。不久,卢某在二百永兴门口,被公安民警束手就擒。
卢某,21岁,现在是东华大学大四学生。11岁参加上海市学生艺术团舞蹈团,近20次赴国外及外地参加重大演出,并分获中国文化部、中国舞蹈家协会和市艺术节组委会颁发的银奖、优秀奖和演出奖。照理说,有着这么优越背景的卢某拥有美好的前途,至少不会走向罪恶。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她走上绑架索款的犯罪道路呢?
事情还得追朔到2004年夏天。卢某在朋友刘某的授意下偷出家中的房产证,并和刘某一起将其伪造成权利人为刘某的房产证。准备好之后,卢某就虚拟了向刘某“购房”的故事,她甚至在父母全然不知的情况下,于2004年6月24日,与中国银行金山分行签订了一份《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欲借款35万元,还款期限20年。在相关的借款文件中,卢某父母的姓名都由卢某一人冒签。
2004年7月2日,银行方面将35万元打入卢某指定的刘某帐户。刘某支取了现金,却输了个精光。到了这个时候,卢某再也瞒不下去,便将此事告诉了家人,父母急忙报案。至此,刘某慌乱中向银行归还了2万美金,其因此未受到进一步追究。但是卢某却无论如何还不了另一半欠款,因而被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的另一半17.5万元。走投无路的卢某,为了还债,终于铤而走险,走向罪恶。 杨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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