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梁海兰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张金贤,二人一拍即合,多次与陈伟成、“奇仔”、赖少云等人密谋,制造了一起总金额达800万元的惊天假币案。
昨天,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向媒体通报了该宗中山市历年来最大总额假币案,法院以出售假币罪,一审分别判处张、梁二人有期徒刑12年和8年。两被告人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近日,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的哥”用假币偷换200元真币
只因一次乘车被骗200元,梁海兰便伙同朋友一起制造了总额高达800万的惊天假币案,这是中山市历年来最大总额假币案。
几年前,53岁的梁海兰在珠海坐的士,下车付费时她掏了100元,但是司机说钱不行,要换另外一张,她便再拿出一张,司机还说不行,当她拿出第三张100元时对方才肯收钱。
当时她并未在意,不料第二天去市场买菜时,才被人告之自己的钱早被换成了假钞。惨痛经历倒让梁海兰脑子里灵光一闪,通过朋友介绍,她认识了张金贤。
2004年11月间,梁海兰得知陈伟成、奇仔(均另案处理)二人有购买大额假人民币意向后,便欲以中间人身份寻找机会。
在接下假币生意后,张金贤四处打听制造销售假币的相关消息,他前往广州去找自己认识了20多年的朋友赖少云(在逃)。
56万换来假币800万
为筹措购买假币的资金,张金贤费了不少心思。他打起了亲人的主意,骗自己的弟弟说,急需要一大笔钱。
兄弟俩商量好之后,张金贤便将其弟在珠海市香洲区开设的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60万元。他很快将其中的56万元投入了假币交易。赖少云用这些钱换回了接近800万元的假币。
2005年春节前,赖少云电话通知张金贤,假币将分批运抵。双方约定以每100元假币卖出人民币7元达成交易,再以每100元假币27元人民币卖出,每100元获利人民币20元,交易成功的话,两人可获利150多万元。
假币塞满三箩筐
2005年3月,张金贤伙同赖少云将假人民币799.33万元,运到中山市三乡镇。
此时,中山警方已接报,出动警力20多名,在双方准备交易的三乡镇一家酒店大堂以及停车场进行布控。下午2时许,张金贤等人与梁海兰等人会合后,即进行交易。不料公安人员早已将他们包围。
公安人员搜查涉案车辆时,发现3个箩筐,上面都铺满了蔬菜。当蔬菜被挪开之后,3个箩筐内全是用塑料袋包好的物品。经清查,这三包物品即共计79933张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
判决:
主犯判处12年处罚8万元
去年年底,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人出售假币属于行为犯,并不要求有特定结果发生或行为人达到犯罪目的作为既遂的条件。买卖假币双方事先已经多次就出售假币的具体数量、价格进行过商议,并已达成协议。在交易当天,双方对出售假币的数量及价格等不需要再次进行商量。因此,张金贤二人出售假币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已构成犯罪既遂。
同时,张金贤被法院认定为该案的主犯。他积极联系假币货源,多次与买主就出售假币的价格及数量进行商议,并筹措购买假币所需资金,购买装假币的箩筐等作案工具,并提供了藏匿假币的场所。在案发当天,又雇用车辆亲自运送假币前去交易。梁海兰在犯罪过程中仅起居间介绍作用,被法院认定为从犯。
中山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出售假币罪,分别判处张金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判处梁海兰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判决后,二被告人不服,均提起上诉。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锋 吴娇 易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