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早在一年多前,国家发改委公示了《废旧家电回收办法》等草案,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当时,信息产业部产品管理司的负责人就曾回复:有关家电使用期限的问题目前还有争议,能否全部产品“一刀切”还需要研究。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的专家也指出,加快家用电器更新速度是趋势,但报废年限过短,无疑会影响到低消费水平消费者的利益。
日前,有消息传出,信产部在海南三亚举办的彩电厂家内部研讨会上,国内彩电厂商纷纷提出实施“彩电使用七年后强制报废”的规定。厂家一致认为,这个规定将加速彩电产品的更新换代。不过,对于这个厂家积极推进的规定,不少专家、商家却持不同的态度。不少专家指出,即使规定出台,执行的难度也相当大,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标准不合适。
厂家:有助加速产品更新换代
实际上,对于这种“七年大限”的说法,源于信产部计划出台《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之时。在此前信产部召开的彩电厂家内部研讨会上,彩电企业多次提出过“强制报废”的观点。不过,《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只是规定,生产者必须在电子信息产品上注明安全使用期限,但是其中并没有提及任何电子产品的使用年限。
笔者获悉,实际上,大部分厂家在生产家电产品的时候都会有个设计的生命周期。通常而言,彩电为10年,而在实际生活中,电视机一般的正常使用寿命为7—10年,“七年报废”的观点将彩电的使用寿命限定在最短的时间范围之内。有彩电企业研发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CRT彩电中的显像管、电路和电解电容等单一零部件出现故障都不可怕,最怕是引起其他零部件的连锁反应,造成彩电整机内部短路、断路等而引起火灾,因此要求强制报废也是从消费者安全的角度出发制定的。也有企业分析认为,彩电强制报废可以加快收回在新产品研发上的投入,也可实现对新技术的持续性投资,加速彩电产品的更新换代。
专家:实施强制报废困难重重
对于部分厂家积极推进的“彩电使用七年后强制报废”,帕勒公司董事、家电业资深专家罗清启认为,虽然我们国家在类似回收、报废这样的规定有不少,但是要执行起来非常困难,一些声称报废的彩电都会流入旧货市场,并没有真正报废,中国市场的庞大决定了“强制报废”非常难监控。他认为,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主要是想杜绝电子产品的污染问题,但在消费者认识还没有提升到一定程度,加上各个地区的差异性,要强制推广非常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咨询中心官员也持同样的观点,认为每个产品都有自己的产品周期,由于彩电的安全系数比较高,其产品周期相对没有明显的界线,加上每个家庭使用的频率不一样,“七年报废”的硬性规定难有说服力。
商家:报废不应该是强制性的
苏宁电器广州大区彩电事业部部长陈祥认为,国家要出台这样的政策,应该是站在减少污染和安全的角度考虑,但是执行的时候困难非常大,因此强制的性质,并不适合用在彩电报废上。他认为,商家积极推动这个政策,主要是从为自己增加销量、加速产品更新换代的角度考虑。
也有观点认为,这种规定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帮助企业更新换代的同时,也带来维护、环保、回收等一系列问题。一旦规定实施,国内彩电厂家将统一粘贴“七年强制报废”的标签,这个规定需要国家拥有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
而创维数码执行主席王殿甫认为,这样的规定出台对消费者是有利的。“不存在用七年扔掉舍不得的问题”,他认为,随着技术的更新,电视的清晰度越来越高,设备更新也是必然的,消费者不会不愿意。“这是中国消费观念的问题,在国外,家电用个三五年就淘汰了。”黄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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