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继续选派第一书记 不达脱贫目标不撤回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 2015-01-12 07:52:00
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村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干净、卫生、整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低保户应保尽保。
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公共文化活动开展经常,村民科学文化水平有新提高,弘扬新风正气,村庄和谐稳定。
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村级组织有功能齐全的办公服务场所,使用经常;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不实现脱贫目标,帮包单位不脱钩、第一书记不撤回。
实施“团队作战”
与上一轮不同,新一轮第一书记工作的人员构成,包括挂职县(区)党委副书记、第一书记和整体脱贫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
挂职县(区)党委副书记,从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中推选。要坚持培养使用后备干部与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相结合,须具备以下条件: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熟悉基层工作,优先考虑有过基层领导经历或担任过第一书记的干部。挂职人选与第一书记人选不交叉。
第一书记,要注重选派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建和扶贫工作,热心为农村和群众服务,身心健康的党员干部。每个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至少有1名处级干部带队。
整体脱贫第一书记工作队,要注重选派熟悉脱贫政策和党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干部,参加成方连片抓党建促脱贫。从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各选派1名处级干部组成第一书记工作队,不计算为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数量。
驻村帮扶工作队(组),以省直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为组长,市县乡选派的党员干部为成员,第一书记任组长。贫困村有大学生村官的,可吸收为驻村工作队(组)员加强培养。市县乡选派第一书记帮包的贫困村,可坚持领导人才、科技人才和后备人才相结合,灵活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省定贫困村数量较多、帮包任务较重的县(区),所在市要统筹协调,重点倾斜。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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