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回应高速延期收费:去年还贷欠账138亿
来源:大众网 编辑: 2014-12-04 07:50:00
情况说明称,山东境内所有高速公路,不论是政府还贷公路,还是经营性公路,都统一执行一个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为1998年确定,之后一直没再调整。按当时的规定,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不设固定收费期限,故设定了一个较低的收费标准。以一型客车(即小型客车)为例,收费标准为0.4元/车公里,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1%,比东部平均水平低13%,比收费标准最高的省份低33.3%。
此外,执行惠民政策减免了一定数额的通行费。2013年,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等惠民政策共减免通行费11.52亿元,相当于当年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的10%以上。
15条政府还贷高速13条不能按期还贷,收费员月入2000元左右
有公众认为高速公路属“暴利”、高福利行业,据情况说明,实际上,不同高速公路路段车流量差异较大,相应地收费效益也有很大差别。效益好的路段主要集中在干线公路,如京沪、京台高速等,且多为经营性高速公路,绝大部分政府还贷公路收费能力比较差。
以山东为例,2015年底前达到15年收费期限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中,能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只有2个,其他13个项目均不能按期偿还完贷款。高速公路的真实情况与公众认知反差较大,主要是混淆了通行费收入与“净利率”的概念,误认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就是纯利润,不清楚通行费收入中80%以上需要偿还贷款本息和纳税,还要承担日常养护管理和周期性的大中修。
责任编辑:孙毅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