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璜顶社区:“1+12+N”工作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8-18 16:49:00
大众网烟台8月18日讯(通讯员 邹宜辰 见习记者 牟玺陆)为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真正解决群众困难,一心为民办好事实事,近日,毓璜顶街道不断丰富服务载体,成立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确保群众需求及时得到反馈,提高服务效率。
毓璜顶街道是芝罘区老城区街道之一,城区大部分楼宇都是上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的老楼。在小黄山上,就有大面积的上世纪60-70年代老楼体。家住文化十二巷的刘阿姨既是社区的热心肠,也是社区的楼片长。近日,刘阿姨就作为毓璜顶街道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志愿者,通过毓璜顶街道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这个平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所居住周边的危房进行勘查和鉴定。刘阿姨反复通过毓璜顶街道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志愿者的身份多次与市、区住建部门进行咨询和协调,希望住建部门能对社区大多数,像她这样所居住的老楼体进行鉴定。在刘阿姨和毓璜顶街道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积极努力下,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的危房鉴定工作人员多次对该区域进行危房走访和现场查勘。刘阿姨见到自己地努力得到了回应,笑着跟邻居们说:“多亏了毓璜顶街道为普通百姓搭起这个平台,自己的努力也没有白费,自己能够亲自参与并看到得到回应和落实,心里踏实多了。”
据了解,毓璜顶街道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实施“1+12+N”工作法,“1”是成立街道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12”是指在12个社区设立12名群众工作站站长,“N”是指辖区热心志愿者,站长由辖区企事业单位退休并曾经有过党务或司法调解工作经历的党员担任,志愿者原则上也从辖区退休人员中产生,站长和志愿者年龄原则上控制在50-75岁之间,有专业特长并自愿为社区服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据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群众工作站施行逐级负责制,志愿者对站长负责,站长对社区书记负责,工作站成员要定期到居民中走访,听取并收集居民对街道意见建议,倾听居民有关信访诉求,及时向社区书记以及街道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在走访过程中,要向广大居民大力宣传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居民依法、逐级、合理反映诉求。
街道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定期召开调度会,对社区群众工作站反映的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分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明确完成时限。在调度会上,毓东社区群众工作站的赵爱莲提出铭士巷一楼洞外污水外溢多日,路面流淌黑色的污水,散发着阵阵恶臭。污水上垫着砖块,居民只能踩砖头出入,由于砖头面积小,老人和小孩往往踩不住,只能在污水中行走,居民怨声载道。赵爱莲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方便居民早日畅通出行,她利用晚上的时间挨家挨户的做工作,可不少居民不同意掏钱。赵爱莲不急不燥,讲明受益是大家的,总不能让污水一直流吧,这样下去天越来越热,受苦的还是在此居住的居民,得到居民的理解。最终该楼18户居民每户分摊,找疏通公司得以解决,居民又纷纷从自家端来水将路面冲刷干净,解决了困扰群众出行的问题,赢得了社区居民群众的好评。
毓东社区纪主任翻着记录本告诉我们,年初,社区群众工作站就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起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配档表,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群众的相关诉求和信访问题在街道层面不能够有效解决需要报上级帮助解决的,由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社区群众工作站下发群众诉求解决台账,再由社区群众工作站站长组织志愿者向群众进行反馈和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征询居民满意情况。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毓璜顶街道群众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职责就是通过志愿者的星星之火,能够带动整个街道焕然一新的全新面貌,为街道注入新鲜的血液,为党群关系搭起一座沟通和协调的平台,成为民情民诉沟通的彩虹桥。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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