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改革出新规 行政事业性收费再压减三分之一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编辑: 2015-05-19 09:08:00
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改革发展和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围绕4个方面推出16条具体措施。
●加快体制改革
民资设PPP项目基金,政府可认购份额支持●优化收支结构
民生政策明确后,补助资金一个月内到位●提高使用绩效
支出预算执行慢了要约谈、快了有奖励●强化考核督查
非涉密文件及时公开,违规用钱严格追责 山东财政改革再出重拳,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改革发展和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围绕4个方面推出16条具体措施,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狠抓财政收支管理,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加快体制改革
民资设PPP项目基金政府可认购份额支持
《意见》提出,对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市县财政部门的初审事项和对应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批准的行政审批性质的财政管理措施,一律予以取消;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转移支付事项,一律下放基层政府;对使用方向一致、扶持对象相同、可归并的项目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分配方式。
《意见》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PPP项目相关基金,政府可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的方式予以支持。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比重。
优化收支结构
民生政策明确后补助资金一个月内到位
《意见》提出,继续加大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力度,力争将现有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再压减三分之一左右,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制定山东省税式支出管理办法,在全省全面推行税式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源管控能力。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规定,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将2015年各地财政收入预算完成情况纳入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继续将税收收入占比纳入省对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督促各地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意见》明确,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待政策明确后1个月内相关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提高使用绩效
支出预算执行慢了要约谈快了有奖励
《意见》提出,抓紧制订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方案,对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建立任务清单和时间表,用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以及亟需资金支持的重大领域和项目。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对支出进度慢的地区,省级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对支出进度快、压减结转大、清理暂付款多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
《意见》明确,新增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水利及农村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大力推进第三方评价,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制度,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效。
强化考核督查
非涉密文件及时公开违规用钱严格追责
《意见》提出,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原则上非涉密文件发文后都要及时公开。建立和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在政策出台后1个月内、1个季度内、半年内以及年底,分阶段通报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政策实施后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今年第三季度,省财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加大问责力度,违规违纪资金要按资金拨付渠道收回,并严格责任追究。结合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对一些民生资金的跑冒滴漏、虚报冒领问题进行查处。(本报记者 陈加宝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孔德馨)
原标题:山东财政改革出新规 行政事业性收费再压减三分之一
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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