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推出多项新措施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 2013-10-14 08:30:00
本报济南10月12日讯 省质监局立足“转变部门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一举推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20条措施及10条服务小微企业具体措施,涉及领域几乎涵盖了质监部门所有职能范围,全面简政放权。
今后,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食品、组织机构代码5大类22项行政许可将集中到一个处室办理,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做到审批受理一次到位、审批办结一次到位,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同时,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将力求压缩至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将取消对小微企业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计量检定、校准现场服务费等费用,并将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根据小微企业需要,质检、特检、纤检等技术机构可免费为其培训检验检测人员。
此外,部分服务性收费将予以减免:对小微企业申请车载气瓶和气瓶充装鉴定评审,减少20%的收费;为小微企业提供条码印刷品委托检验免费检测5个批次;小微企业购置标准时,减少50%收费;对小微企业申请计量新产品委托检验减免40%收费。
2014年对小微企业实施的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将由每年两次减少为一次。“这一条看似不起眼,但实际上,一个品种的一次检查需要花费好几千元,部分品种较多的产品系列可以省下不少的费用。”济南易特诺润滑油有限公司销售总监马军说。
同时,质监部门将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小微企业技术人员可以带课题、带难题到质监系统所属技术机构共同开展技术研究,也可以参与检验检测分析过程。今后,我省的39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105个省级质检中心将充分发挥技术辐射作用,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达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