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 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立人才强市战略地位,明确人才工作目标要求
(一)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国家与区域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明显。党中央、国务院把人才问题作为关系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摆到了突出位置,提出了人才强国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围绕人才强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人才工作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我市要在新一轮发展中掌握主动权,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人才资本的优先积累,加快从人力资源大市向人才资源大市和人才资本强市的转变,实现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人才开发工程,我市人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才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但也应看到,我市的人才队伍状况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别是缺乏现代化建设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随着建设北部沿海产业带和面向日韩制造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对人才的数量、结构、层次、综合素质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才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面对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和跨越发展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新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增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全面推进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明确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工作的目标要求。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把尊重劳动、尊
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贯穿于人才工作的始终。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放在人才工作的首要位置,把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劳动者纳入人才范畴;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围绕发展确立人才工作目标、制定人才政策措施,用发展检验人才工作的成效;坚持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人才在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合理分布,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与实用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积极推进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切实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主线,全面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努力开创广纳群贤、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具体目标是: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人才工作实现“三个明显、一个提高、一个突破”,即人才总量明显增加、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布局明显优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有新的突破。到2010年,全市各类人才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左右,高层次人才达到5万人,高级技工以上人员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22%%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8%%以上,人才结构和分布更趋合理,基本满足各领域对不同层次、不同人才的需求;人才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有较大提高,各类人才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达到50%%以上,每10万人口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达到4700人以上,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有较大提高;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起高效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才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人才的政策环境、人文环境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进一步提高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使烟台成为适合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创业发展的理想聚集地。
二、突出发展重点,大力实施新一轮人才开发工程
(一)实施以高层次人才引进为重点的“聚才工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政策激励的原则,全方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拓宽人才引进的范围和视野。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党政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才能的优秀人员、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均列入引进范围。重点引进拥有发明专利、专项技术的开发型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我市急需的高新技术人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本运营人才、新兴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城市建设和管理人才,以及懂得国际通行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国际化人才。
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身份等限制;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出国留学人员和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专业人才,享受我市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紧缺专业专科毕业生来烟的,可先落户再择业;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人员和急需紧缺人才,增人计划已满的,可先进后调剂;引进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实行专项申报、单列下达,已在国(境)外跨国公司、大企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国内相应职称予以确认。
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贸结合、人才租赁、在外设立研发机构等方式引进国内外智力,借“脑”发展。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置“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工程师”、“特聘技师”等职位,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大力推行研发项目招标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以科技研发和建设项目为平台,加快人才集聚;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等方式,引进智力和成果;加大海外留学人才的引进和扶持力度,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发展。
(二)实施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育才工程”。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的不同特点,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规划,分类搞好各类人才的培养培训。
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的培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定期脱产培训制度,有计划地选派领导干部到国内高校集中培训、到国外进行中长期培训及短期学习考察。不断提升公务员的能力素质,加强外语、微机、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鼓励干部积极参加业余学历、学位教育,培养一批公共管理硕士。坚持干部交流、挂职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注重在实践和艰苦环境中培养锻炼干部。
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为支撑”的企业培训体系。认真落实“山东省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积极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参加EMBA培训。重视企业管理后备人才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鼓励经营管理人才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大力培养造就适应现代经营管理和国际化要求的职业经理人才群体。
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继续实施以“新理论、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程和“跨世纪学科(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攻读各类专业硕士。建立人才培训目标管理制度,完善社会化的培训体系,努力造就一批我市急需的金融、财会、外经贸、外语、法律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制造、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实施以优化结构为主线的“整体开发工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的要求,有效盘活人才存量,大幅度提高人才增量,调整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在经济社会领域和城乡、产业、所有制之间的合理分布。
根据培育优势产业的需要,在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电子信息、黄金工业四大支柱产业中构筑“人才高峰”。依托驻烟高校和职业院校,建立四大支柱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建立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企业人才开发的扶助机制。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人才合作。做好人才的超前规划储备,支持各类人才向四大产业聚集,努力使四大产业成为我市经济领域人才数量最多、结构最优、贡献率最高的人才载体,成为全国同领域整体实力领先的人才基地。
根据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加强人才智力扶贫,鼓励科技人才服务“三农”和向基层流动。组织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新世纪青年农民”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远程”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学校、农技推广、科研机构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的作用,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农业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加快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需要,培养一专多能、具有专业特长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人才,造就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技能人才振兴行动”。到2010年,培养技师、高级技师30000名以上,高级工60000名以上。企业行业要制定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规划,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技能人才成长创造条件,不断增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数量和比重,逐步实现在岗职工由简单操作型向多元技能型的转变。
根据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需要,综合开发其他各类人才资源。积极开发社会科学人才资源,形成有利于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和社会科学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重视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培养造就一批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重视非公有制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引导鼓励各类人才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对从事民营经济的各类人才,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接受培训、项目安排上与国有企业人才一视同仁。
三、立足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一)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按照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改进评价方式,完善评价手段,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化水平。按照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由业绩、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党政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标准评价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全面推行职称评审社会化,加快推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执业资格制度和技师考评制度,形成考评结合的评价机制。
(二)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推行聘任制,探索实行任期制,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通过健全相关制度,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增强党政人才队伍的活力。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以推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实行按需定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和单位自主择人、人才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办法,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以推进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建立组织推荐、社会招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聘制度。制定完善人才流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行业、身份、所有制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人才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在国家没有明确限制的领域投资创业。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人”转为“社会人”。
(三)建立健全以鼓励劳动和创造为根本目的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深化分配激励制度改革。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建立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建立市场机制调节、职工民主参与、企业自主分配、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探索建立产权激励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人才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类人才及人才科研成果奖励评选标准。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性人才表彰奖励活动。按照一流人才享受一流待遇的原则,建立完善专家学习考察、疗养制度,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社会优待制度,对于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政府在工资津贴、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特别保障。
落实企业技能人才待遇。支持企业在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关键程序设立“首席职工”,对各行业、职业领域中具有突出业绩和品牌影响的技能人才设立“技能大师”等称号。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在企业工作的,分别享受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待遇。
四、完善配套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一)完善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市场,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发挥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主体作用,吸收民间资金、外资发展各类专业化、市场化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设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资源共享。建立全市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和人才统计年报制度,整合人才信息资源,建成全市统一的人才基本数据库,定期发布人才供求等相关信息。加强人才市场监管,推进人才市场法制化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完善社会化的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步建立完善融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为一体的社会化人才培养教育体系。进一步巩固中小学教育的基础地位,统筹城乡教育,强化农村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整合教育资源,逐步实现中专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衔接,建设骨干学校,扩大职业技术学校规模。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支持驻烟高校发展,增加人才培养数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完善多元化的人才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建设完善以高校科研机构为重点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服务体系。依托现有高校、企业的科研机构,加大政府投入,整合科技资源,组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并向社会开放;逐步建立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的立项、招标机制,为人才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国内外高水平科研院所、著名大学、大型企业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抓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和科技园区等各类专业孵化器的建设,落实土地、工商管理、配套资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国(境)内外民间资本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加快发展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及各类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商业银行试办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等信贷新业务,解决人才创业资金。
(四)完善规范化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为各类人才成长和干事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建设,建立完善科技、文化、体育、信息、图书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各类人才的生活条件,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工作。
(五)完善法制化的人才保护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保护办法,尽快建立重要人才管理制度,对承担国家重点工程、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核心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人才加强保护,防止人才和秘密资源外流。依法调处人事和劳动争议。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支持科技成果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加大对人才在科技研发、项目承包、技术服务、创业、兼职、流动等活动中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要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搞好统筹规划,坚持分类指导,注重整合力量,积极提供服务,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要注重从各类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和培养干部,把更多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党组织中来。
(二)实行人才工作目标管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于做好人才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党政一把手是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进行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专家制度,定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在抓好原有各项政策落实的同时,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对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调动各级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人才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各级都要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要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增加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投入。尤其要重视加大各用人主体对人才开发的资金投入,使人才工作投入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设立的“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要进一步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不断增加资金数量,专项用于人才的培养、引进和载体建设。
(四)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引导。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人才工作的法规政策,宣传科学的人才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使“人才资源是战略资源”、“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能成才”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强烈共识。积极向国内外宣传推介我市的人才政策和良好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以及良好的发展载体,增强对国内外人才的吸引力。大力宣传推广人才与人才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