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2月25日讯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昨天,芝罘区兽医卫生监督所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对辖区内的宠物狗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咨询电话:2990809、6511218。
据悉,此次对狂犬病进行强制免疫全部使用狂犬病单苗,对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等其他疫病实行推荐免疫,按照养犬者自愿的原则进行免疫,所用疫苗全部由芝罘区兽医卫生监督所提供,并粘贴“烟台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动物免疫专用”标识。疫苗由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经营、使用“科研产品”、“中试产品”等未取得农业部批准文号的兽用生物制品。收费标准按进口苗每只50元、国产苗每只38元。使用国产疫苗的,每6个月免疫一次;使用进口疫苗的,每年免疫一次。强制免疫地点是芝罘区兽医站和相关动物医院。
对2007年春季已取得免疫证(牌)的,免疫注射后在免疫证上填写清楚,做好登记,免疫证(牌)丢失的,可凭2007年的免疫档案补发,每套10元,对未取得免疫证(牌)的,免疫后认真填写《烟台市犬类狂犬病免疫登记卡》,并粘贴犬两寸侧身彩色照片,登记卡一式两份,免疫后发放免疫证和免疫牌,对于体重超过15公斤、非观赏的宠物犬禁止发放免疫证和免疫牌。
另外,从4月1日起,芝罘区犬在离开芝罘区前,养犬者必须向芝罘区兽医卫生监督所报检,并提供《烟台市犬类狂犬病免疫证》,方可对检查合格的犬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否则禁止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