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至5月是河豚鱼产卵的季节,毒性最强。为防止餐饮服务企业因加工、经营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烟台市食药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及其制品。
日前,烟台各级食药监督部门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的,一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同时,监管部门还加强了禁用河豚鱼的宣传教育,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广大消费者了解食用河豚鱼的危险,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烟台市食药监局呼吁市民,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拨打12331热线,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侯洪斌 实习生 杨秀秀 通讯员 夏天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