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7月10日讯 (通讯员 成海 欧娜 记者 董莹莹) 暑假来临,很多家长为孩子报名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各类夏令营。9日,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第13号旅游质监警示,提醒广大市民暑期外出旅游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仔细签订旅游合同,最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在暑期外出旅游时要注意五大安全事项。
一是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外出旅游因改变饮食习惯,要把好饮食关,就餐后要索要正规发票。购买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二是注意防汛防暑安全。暑假正值汛期,游客特别是学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应参加旅行社组织的集体活动,不要私自到海边、水库、水塘、水井等危险地方玩耍。高温天气外出活动要采取降温措施,最好带上遮阳伞和防晒霜,防止中暑和晒伤。夏季多雨,要注意防雷击。
三是注意海上游乐安全。要熟悉有关救生常识,掌握船上的救生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乘坐“脚踏船”、快艇、摩托艇等海上小型游乐设施和参加渔家乐海上捕捞项目时,穿戴好救生衣,听从指挥。
四是注意景区游览安全。游览高海拔地区的景区时,不宜剧烈运动,少饮酒,多食蔬菜、水果,以防发生高山反应;夜间在山上住宿时,注意防风防寒。游览地下大峡谷景区进行漂流时,需要扎紧救生衣,掌握好漂流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以防造成财物损失;游览地势险要的自然景观时,要留意看清景区危险地段的警示标志,不走无通道的危险地段。
五是注意保护人身财物安全。外出旅游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发生旅游纠纷时,一定保持冷静头脑,不要冲动解决。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时,不要随意乱讲话,要入乡随俗。游客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进出房间要锁好门窗,以免发生失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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