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烟台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近日市区五家餐饮机构签署了《诚信服务承诺书》,公开做出来店消费的消费者可自带酒水等多项承诺。
为了给市民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提升旅游城市形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费者协会于2月下旬,邀请多家宾馆、酒店负责人,就住宿结账时间由12点延续到下午2点、可以自带酒水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座谈。经过十多天左右的座谈协商,目前市区有烟台东方海洋大酒店、烟台东山宾馆、烟台岩丰大酒店有限公司、烟台泓腾大酒店、烟台市义隆府餐饮有限公司等五家餐饮机构,带头签署了《诚信服务承诺书》,就消费者关心和容易引起消费纠纷的一些问题达成共识,并公开对消费者做出优惠服务承诺。
“以后市民在上述五家餐饮机构中消费,均可享受《诚信服务承诺书》中所涉及的优惠服务,对于商家的这种服务承诺,市民享有监督权。”烟台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光辉介绍,“如果发现其中的商家有违背承诺的现象,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附:《诚信服务承诺书》主要内容
一、不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设置“谢绝自带酒水”等规定或店堂告示,不收取“开瓶费”等其他相关服务费。
二、不另外收取消毒餐具费。严格执行餐具卫生标准,免费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消毒餐具。
三、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合理收取烟酒费用,提供的烟酒,加价不超过市场零售价格的50%。
四、延时宾馆结账时间。将消费者入住后每日12时结账延时至下午14时结账。
五、不在所有场所设定最低消费。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不制定带有歧视性的不平等规定。
六、及时主动出具票据。对前来食宿就餐的消费者,无论消费数额多少,都及时出具就餐明细,开具正规发票,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七、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杜绝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原辅材料,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安全、健康、热情、周到的服务。 秦雪丽 丰国 姜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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