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应先向组团旅行社报名,凭相关票据和本人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2010年8月15日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开始受理当地居民赴台旅游申请。
赴台游申请 8月15日起受理
国务院确定甘肃省居民赴台旅游开放区域后,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稳妥做好赴台旅游居民证件受理审批签发准备工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日前召开了由省台办、省旅游局、丝绸之路国际旅行社、康辉国际旅行社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就启动甘肃省公民赴台旅游的具体实施计划、措施要求做了进一步沟通会商,细化了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联动机制。同时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赴台旅游”工作暨培训会议,为8月15日全省各市州、各县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当地居民赴台旅游申请做了详细准备。
居民赴台先向组团旅行社报名
按照公安部有关通知要求,甘肃省居民赴台旅游,应先向组团旅行社报名,交纳所需费用后,凭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赴台居民签发3个月一次有效前往台湾的旅游签注。目前甘肃省获得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资质的两家旅行社是:甘肃丝绸之路国际旅行社、甘肃康辉国际旅行社。
逾期停留情节严重的 限制出境
有关通知还规定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申请赴台旅游。《通知》同时对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在台湾非法停留行为作出处罚规定:首次逾期停留未超过1个月的,予以警告;逾期停留1个月至3个月的,限制其1年内不准出境;逾期停留3个月至6个月的,限制其在2年内不准出境;逾期停留超过6个月的,限制其3年内不准出境。另外,对再次逾期停留情节严重的,可报列不准出境人员名单。望准备赴台旅游的甘肃省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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